特种常驻退休签证(SRRV)
本帖最后由 Rock 于 2013-5-20 17:11 编辑1、申请条件: 特种常驻退休签证(SRRV)是由移民局P计划通过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PLRA)的退休计划签发给外国人与菲律宾侨民的。它授予持证人多次入境并在菲律宾永久居留的权利。 外交部也可以通过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签发特种常驻退休签证(SRRV),但它只允许一次入境。持证人必须在发证日期后的一年之内进入菲律宾,到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办公室履行其它要求,并缴纳所需费用。在提交所需的资料后,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将建议移民局将单次入境SRRV换成多次入境签证。 35岁以上50岁以下的外国公民需在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指定的银行存入75,000.00美元,50岁以上者存50,000.00美元。菲律宾侨民则需存入1,500.00美元(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且年龄不低于35岁的申请者需要存入50,000.00美元: (1)菲律宾承认的政府的退休军人; (2)前外交使团成员,最少任职三年; (3)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退休官员与员工。 常驻退休人员可以带同配偶和一个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不带配偶,则可带两个个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而无需增加存款。如增加15,000.00美元/人存款,可以相应增加符合条件的的子女数量。该15,000.00美元存款的条款与条件与主存款相同。该条款不适用于菲律宾侨民。 2、要求 (1)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申请表; (2)有效护照,包括能显示护照细则与现有签证的复印件; (3)外交部第11号体格检查表(由国外注册医师填写,并由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认证),或者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健康证明(A#002号RRSC表,由菲律宾国内注册医师填写)。适用其所有家庭成员。 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授权银行出具的所需存款额证明。 翻译成英文并经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鉴定的国外警察局许可证,或者在菲律宾国内颁发的国家调查局(NBI)许可证。这还适用于配偶与不小于18岁的家属(18岁的年龄仅用于申请国家调查局(NBI)许可证)。 如果配偶也是申请人,并且是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需要出具翻译成英文(如需要)并经距离申请者住处最近的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鉴定的结婚证。如果是在菲律宾结的婚,则应交结婚证原件。 如果家属也是申请人,需出具在菲律宾出生的家属的出生证或户籍原件,或者经距离申请者住处最近的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鉴定的出生证或户籍原件。 3、程序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特种常驻退休签证: 在移民局通过更改准入身份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亲自来马尼拉办理签证。在到达马尼拉后,如果他提交了全部必需的文件,并缴纳的费用,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在他的护照上加盖特种常驻退休签证的印章。 在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办公室申请。必须将全部必需的资料送交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这些资料会被传送到菲律宾国内的外交部(DFA),再转交给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会评估这些资料,并将评估结果交给马尼拉的外交部。如果一切顺利,菲律宾大使馆/领事馆发颁发单次入境特种常驻退休签证。在到达马尼拉后,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将建议移民局将单次入境SRRV换成多次入境签证。 4、办理时间:5-7个工作日 5、申请单位及联系办法: 菲律宾休闲与退休署 地址:29/F Citibank Tower, 8741 Paseo de Roxas Makati City, 1200 Philippines 电话:(+632) 848-1412转20 传真:(+632) 848-1411 网站:http://www.pra-visa.com/http://www.pra-visa.com/%22]http://www.pra-visa.com/] 这个是很早的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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