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诉特朗普政府细节:强制要求向美财政部付酬违宪
美国当地时间8月24日,字节跳动及其旗下专注海外市场的短视频应用TikTok,向美国加州联邦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正式控告美国政府日前发布的与该公司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有关的行政令违法。澎湃新闻记者从起诉文件看到,该诉讼的原告方为TikTok公司及字节跳动公司,被告方为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J. TRUMP )、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WILBUR L. ROSS, JR )以及美国商务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
此前在8月6日,特朗普引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签署第一道行政令,要求9月20日起,禁止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任何人或企业与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进行任何交易。
起诉文件写道,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宪且越权,必须予以禁止;该命令严重滥用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在美国大选前夕,特朗普推动反华言论的借口之一。
当天,TikTok在官网发篇题为《为什么我们起诉政府》(《Why we are suing the Administration》)的文章,TikTok表示:对于政府认为TikTok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立场,我们强烈不认同。
TikTok称,我们不会轻易起诉政府,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行动以保护社区和雇员的权利。
TikTok指责特朗普行政令违宪
在起诉文件中,TikTok列出了认为特朗普行政令非法且违宪的多个理由。
包括:第一,该行政令的流程违宪:未就TikTok封禁给予字节跳动和TikTok通知,且未提供申诉的机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
第二,该行政令颁布的基础不合法,构成越权:IEEPA授予美国总统为保护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经济,基于应对“异常状况和特殊威胁”的国家紧急状态,对经济交易进行限制和管控的权力。该行政令通篇使用了“潜在”、“可能”、“据报道”此类含糊的表述,并未有字节跳动造成实际威胁的证据。
第三,该行政令扩展打击范围至字节跳动,构成越权:该行政令要求个人和实体不得与字节跳动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交易”,但即便是所谓的“威胁”也仅指向TikTok,而TikTok只是字节跳动众多业务中的一项。
第四,该行政令限制个人沟通交流及信息材料传输,构成越权:这一点直接违反了IEEPA的规定,IEEPA明确规定禁止行政行为阻碍个人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五,该行政令所依据的IEEPA本身违反了“禁止授权原则”,构成违宪:IEEPA的授权过于模糊,未明确总统行使裁量权的指导性或约束性原则,因此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
第六,强制要求就TikTok美国资产出售向美国财政部支付报酬违宪:这一点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限制政府权力剥夺私人财产的规定。
第七,该行政令禁止TikTok在美国运营,构成违宪:TikTok的代码为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而完全关闭TikTok美国运营远远超出了为保护政府利益所需的必要措施,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
TikTok和字节跳动在起诉文件中列出的要求是,认定特朗普8月6日的行政命令非法且违宪,并使其无效,以及禁止被告对该行政命令的实施及执行。
TikTok指责特朗普政府拒绝沟通
除去8月6日的交易禁令,特朗普还在8月14日发布行政令,要求字节跳动必须在90天之内出售或剥离该公司在美国的TikTok业务。特朗普同时授权总检察长有权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执行此命令。
该行政令是基于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的调查做出。
诉讼文件称,从2020年7月中旬开始,字节跳动向美国财政部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包括将美国业务分拆给美国投资者或可信赖的美国技术合作伙伴,由后者负责TikTok美国业务的维护和运营。但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从未阐述为何TikTok所采取的的安全措施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原因,并在法定复审期结束前就终止了与原告的沟通。
诉讼文件还披露,TikTok在7月30日还通知CFIUS,已经与微软公司签署了无约束力的意向书(non-binding Letter of Intent ),微软可以收购TikTok美国业务,并成为TikTok美国业务可信赖的科技合作伙伴。
8月2日,微软在一封官方声明中,确认了将就收购TikTok美国继续与字节跳动开展谈判,并不晚于9月15日完成,在此期间,微软期待与美国政府,包括与美国总统保持对话。
当时特朗普已作出威胁,即考虑封禁TikTok。与微软接触,是字节跳动保存TikTok,避免其美国业务被彻底封禁的尝试之一。
尽管做出了这些努力,CFIUS一再拒绝与字节跳动及其律师接触。
最终,CFIUS的调查结果无视了上述TikTok提供的确实证据和积极解决方案。其表述为: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的“交易存在国家安全风险,没有任何可以解决这些风险的缓解措施”。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早在7月,也就是CFIUS对TikTok调查结果的审查期,就有字节跳动的风险投资人要求字节跳动创始人张一鸣将TikTok的多数股权出售,但在当时,张一鸣一直拒绝这个提议。
8月3日,张一鸣发送公司全员信,回应了TikTok美国业务面临被CFIUS(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强制要求出售的问题,张一鸣称,尽管一再强调自己是一家私营企业,并且我们愿意采取更多的技术方案来消除顾虑,但CFIUS还是认定字节跳动必须出售TikTok美国业务。
“我们不认同这个决定,因为一直以来我们都坚持确保用户数据安全、平台中立性和透明度。考虑到当前的大环境,我们也必须面对CFIUS的决定和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同时不放弃探索任何可能性。我们尝试与一家科技公司就合作方案做初步讨论,形成方案以确保TikTok能继续服务美国用户。”
TikTok在美国有约1亿用户
在起诉文件中,字节跳动首次详细对外披露了TikTok在美国的运营情况。在2018年1月,TikTok美国拥有1126.3万用户,到2020年6月,美国月活跃用户已高达9193.7万。“现在,基于季度使用情况,有约1亿美国人在使用TikTok。”
全球用户方面,TikTok在2020年7月的月活跃用户数达到6.89亿,至2020年8月,TikTok全球下载量超过20亿。TikTok目前在超过200个国家可以使用。
字节跳动还称,TikTok采取了安全措施以保护美国用户隐私及数据安全。“TikTok和字节跳动均未向中国政府提供TikTok用户数据,中国政府从未要求提供TikTok用户数据,或对TikTok内容进行审查。”诉讼文件写道。
诉讼文件称,TikTok的安全措施级别与美国电商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同。在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传输、源代码安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控制流程。
诉状指出,TikTok的安全措施级别与美国电商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同。在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访问、数据传输、源代码安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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