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花椒姐 发表于 2020-9-28 12:05

情妇不能要求情人的财务支持

法律咨询:
我的女儿与老板一直保持着长期关系。不幸的是,据我的女儿说,尽管她的老板已经与妻子分居多年,但她的老板已婚并育有子女。我的女儿和她的老板一起生活了几年。不幸的是,他们最近发生了一起争吵,他现在住在另一所房子里。我的女儿一个人住在公寓里,所以我决定和她一起住。她的老板离开她已经快一年了,而且公寓的房租已经几个月没付了。我发现公寓是我女儿的老板租来的。考虑到他与我的女儿(作为住家伴侣)的关系,我们现在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他提供财政支持,特别是用于支付租金。 

 案例剖析:
根据您提供的详细信息,您的女儿似乎是已婚老板的情妇。此细节对于理解您的支持要求至关重要,因为要求他人提供支持的权利取决于他们之间关系的性质。菲律宾民法典规定了个人可能必须支持的人,包括:
  “第105条。在其后各条规定的前提下,下列人员有义务在上一条所述的范围内相互支持:
  “(1)配偶;
  “(2)合法的后代;
  “(3)父母及其合法子女以及后者的合法非婚生子女;
  “(4)父母及其非婚生子女,以及后者的合法和非婚生子女;
  “(5)合法的兄弟姐妹,无论是全血还是半血。”(菲律宾家庭法典)
  您女儿与老板的关系似乎不属于其中提到的任何指定关系类别。因此,您和您的女儿没有合法权利要求老板提供支持,包括支付以他的名字租来的公寓租金。除此之外,还可以说,由于情妇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这种非法关系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支持权。事实仍然是,您的女儿在法律上是无权要求抚养的人之列。您的女儿无权要求已婚的恋人提供支持。
  该意见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发生变化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希望我们能启发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情妇不能要求情人的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