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时因为急转弯,被警察逮捕并被带到警局,我会被判刑吗?
法律咨询:
我开车沿着菲律宾帕塞市的一条路行驶时,我发现我走错了去目的地的车道。于是我掉头转向另一条车道,这时一个警察突然出现,用旗子把我拦下。我问他怎么了,他让我出示驾驶执照。我向警察解释,但是他生气了,他把我从车里赶了出来将我逮捕,并把我带到最近的警察局,告诉我违反了菲律宾交通法。我有没有违反法律?我会被判刑吗?
案例剖析:
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案(RA)4136的规定,转弯不被视为违法。这在Sydeco诉菲律宾人民案(G.R.No.202692,2014年11月12日)中得到支持,菲律宾最高法院通过副法官PresbiteroJ.VelascoJr.声明:
“好吧,在他被捕时,或者当他接到停止驾驶的信号时,准确地说,请愿人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或涉嫌犯罪。通常所理解的“转向”是指车辆从一条车道转向另一条车道。如果有迹象表明禁止转弯,或转弯具有鲁莽驾驶的性质,则该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这一概念根据RA4136定义如下:第48条。鲁莽驾驶。–考虑到高速公路的宽度、交通量、坡度、交叉口、曲率、能见度和其他条件,以及天气条件,任何人不得鲁莽地或在没有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在任何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或危及任何人的财产或安全,或对公路造成过度或不合理的损坏。
转弯不一定代表轻率的驾驶行为,更不用说构成鲁莽驾驶罪。鲁莽驾驶罪,其行为必须不仅仅是机动车运行中的疏忽大意,还必须是故意肆意不顾后果。记录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地区是“禁止转弯或超车区”。此外,如果是这样的话,转弯事件发生在凌晨3时左右,当时街道上通常没有移动的车辆和行人,对第三人的生命、肢体和财产的危险性最小。当警察拦下请愿人的车时,他们没有按照RA4136第29条的要求签发任何转向罚单。相反,他们检查了车辆,命令请愿人和他的同伴下车,并得出结论说,请愿人当时喝醉了,主要是因为在车辆后备箱发现了几箱啤酒。
在您的情况下适用上述判决,警察可能会因非法逮捕或任意拘留而被拘留,因为转弯不构成犯罪,如果转弯违反RA4136的规定,适当的处罚是签发交通罚单或没收驾驶执照(第29节,同上),而不是逮捕。
你的情况也不属于1997年修订后的《法院规则》第5条第113条的规定,在该条中,官员或私人可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一个人:
(a)当着逮捕人的面,他已经犯罪、正在犯罪或企图犯罪;
(b)刚犯了一项罪行,而他根据个人对事实和情况的了解,有可能相信被逮捕的人犯了罪;
(c)如果被逮捕的人是从他正在服刑的机构或地方逃走,或在案件审理期间被暂时监禁,或在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时越狱。”
我们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这些事实的剖析。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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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律师,马上就把你放出来了,他们很讨厌律师 不用跟他废话,直接跟他要罚单,最多的处罚也就3000比索,另外前提条件是你的车每年有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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