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警进校园
作者:鸣笛(原载于《世界日报》)
日前某些菲大UP社区成员、学生、教职员工和官员在菲律宾大学迪利曼校园举行了一次愤怒的集会,抗议国防部长洛仁萨那废除与菲国立大学达成的一项长达几十年的协议的决定(洛仁萨纳在寄给菲国立大学校长康习商的一封信中表示,协议已于1月15日终止)。据称,信中指称菲律宾共产党(CCP)在UP校园内“进行秘密招募”。国防部说,这项协议妨碍国家安全部队在校园内开展反叛乱行动。
该国防部1989年与菲大的协议(当时的国防部长、前总统拉莫斯和当时的菲大校长Abueva签署),该协议要求执法人员在UP校园内进行操作之前,必须事先征求学校官员的通知,除非是紧追和紧急情况。反对者认为此举对学术自由造成了危险的打击,因为它传达出信息,即知识和文化探究是有限度的。学术界和政界人士也谴责该协议的取消,称该协议威胁到学术自由并为红色标签打开了大门。
此际有人提及前年香港暴乱,示威者持续在多处堵路,有汽车和地铁列车遭焚烧,商场遭打砸,商店被放火,香港多家大学变成“战场”。如“暴徒”占领理工大学,让大学校园变成“兵工厂”,在大学内发现有几千个没有用过的汽油弹,也有化学实验品被偷走,大学附近还出现了教学生如何冲击警察的教室,情况非常严重。大学校园内出现暴力冲突,校内发生多起爆炸。香港警方称是迫于要在校园内执法,强调行动并非“攻入校园”。
据悉,当时也曾有香港中文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没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许下进入中大校园,以及在没有中大校方的要求下不能在校园使用“群众处理武器”(如胡椒喷雾、催泪烟、橡胶子弹等)。香港高院开庭处理禁制令申请,并驳回申请,不批准临时禁制令。高院法官同时表示,目前申请人未能提出有需要法庭裁断的议题,不足以让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申请上诉许可,也遭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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