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8 发表于 2021-3-16 17:37

对大使馆“公告”的解读


作者:小刚

近几天很多人都在谈论中国驻菲大使馆发布的有关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系列便利的“公告”,笔者在几个微信群看到有群友在议论,或许有的是看了标题没看内容,也或许有的是没有理解“公告”的原意,以为这则“公告”是告诉所有人,以后去中国都必须持有疫苗接种证明才能成行。因此有人表示“不满”,说自己是中国人,为什么回国前必须打疫苗,如果因自身健康问题,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过敏性体质等等不宜打疫苗的就不准回国了吗?
      
说实话,开始我也没注意读这条新闻,看不少人都在谈论,于是认真读了一遍,才发现这些群友是误解了该“公告”的实际意思。在此先抄录一遍“公告”中所提的三条便利措施: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适用人群: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递交申请。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向大使馆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近日的一次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方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提供来华签证便利。”各位注意最后一句话,“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提供来华签证便利”。也就是说,这项举措是针对非中国籍人士,如果你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除之前已施行的双阴性检测证明,并没有增加需要其它的证明。
      
那么,这个新的便利措施对非中国籍人士有何益处呢?笔者的理解是,外籍人士如果打了中国疫苗,去中国就能得到更方便的待遇。我们知道,为了控制疫情,在这之前凡要去中国的外籍人士,必须提供中国国内省级单位的批文才能赴华,而这次的便利举措推出后,就不必大费周章等待审批,直接出示已接种中国疫苗证明去申请就行;华人如果在国内有亲戚,则可以用探望亲属名义申请,而之前只有紧急人道主义,如奔丧、治病的才能获批,现在等于是扩大了范围。
      
笔者以为,驻菲大使馆发出的这个“公告”,体现出大国的大爱精神。中国政府在自己国内的疫情得到控制后,一直不曾忘记帮助他国,也不曾忘记给国际友人提供最大便利。记得一个星期前在北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谈到疫情时说: “只要还有一个国家存在疫情,国际社会团结抗疫的努力就不应停止;只要还有一个人感染病毒,我们就都有责任向他伸出援手。”这就是有情有义有担当的大国风范!
      
当然,祖国母亲更不会忘记散居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在疫情爆发以来的这一年里,中国政府一直都牵挂着每一位海外同胞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交部在帮助海外中国公民抗疫方面,也一直抱持“大灾面前必有大爱”的关爱。正如王毅外长说的,在疫情期间,“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紧急动员,全体外交人员尽锐出动,日夜奋战在抗疫一线,在全球范围开展了领保专项行动。”并“用行动告诉海外同胞:外交为民,一个也不能少;疫情不退,外交官也不会退。”
      
为中国政府点赞!为所有付出辛劳的驻外官员点赞!

davzhanac 发表于 2021-3-1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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