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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申请成为病重父亲的监护人遭亲戚反对,谁能成为监护人

时间:2021-6-30 20:41 0 3333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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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第三代在菲的华人,从我祖父起,我们全家就来到了菲律宾。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在这里也有了自己的事业。我父亲管理着5家公司,平时工作十分的忙碌,我和姐姐在父亲的公司工作,帮助他处理一下事务。但是,在上个月起,他不幸感染了新冠,尽管已经经过治疗,但是他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态都在恶化。我请求法院任命自己为我父亲的监护人,但是我们家族的一个亲戚反对我的请愿,并声称我父亲仍然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我提交了书面证据,我的朋友告诉我,法院在做出决定之前可能会调查我父亲的现在的情况。请告诉我菲律宾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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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
  菲律宾法律《法院规则》第1条第93条规定:“第1条。谁可以申请指定居民监护人:任何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的任何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本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指定一般监护人。
  第4节反对请愿: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通过提交书面反对,以不称职或不适合为由对请愿书提出异议,并可以申请请愿书被驳回,也可以向他本人或任何合适的人发出监护权书。”
  与此相关的是NiloOropesa诉CiriloOropesa案(GRNo.184528,2012年4月25日),由副法官TeresitaLeonardo-deCastro执笔,其中解释了监护人的任命,即:“在一个类似的监护权案件中,被监护人的心理健康受到质疑,我们可以裁定,在一个人的精神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不需要专家意见[并且]审判的意见,法官加上证明该人精神状态的证据就足够了。
  因此,重要的是,在其日期为2006年11月14日的命令中,初审法院驳回了请愿人对初审法院不利的2006年9月27日裁决的复议动议,强调了请愿人拥有的书面证据在反驳其案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此外,初审法院公开了自己对被告身心状态的观察,即:法院指出,没有任何医学专家的证词表明CiriloO.Oropesa将军没有精神状态和身体能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相反,反对者的证据包括一份神经心理学筛查报告,其中指出Gen.Oropesa(1)在大多数测试领域的平均范围内;(2)具有心算能力;(3)可以提供问题情况的解决方案。报告得出结论,奥罗佩萨将军拥有完整的认知功能,除了记忆、推理和定向能力轻度受损。法庭的观察表明,被观察人仍然敏锐、警觉和有能力。”
  在你的情况下,虽然来自专家的书面证据可能证明你父亲的无能力;然而,法庭并不禁止调查你父亲的身体行为,以确定他是否仍然称职并能够处理他的事务。因此,法庭可以在作出决定之前调查你父亲的举止和行为。事实上,判例清楚地表明,法官对当事人行为的观察加上证据就足以证明他的能力。
  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疑问。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积累更多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雷区,花椒姐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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