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拉:一个菲律宾家族奴隶的故事(上)
2017年大西洋月刊封面
本文是菲裔美国记者阿列克斯·提臧(Alex Tizon)的作品,原文题为《My Family’s Slave》,原载于2017年代美国《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作者提臧已于文章发表之前的同年3月去世。提臧是普利策获奖记者,他的自己为样本的亚裔新移民研究文集《大小人:寻找我作为亚洲人的自己》(Big Little Man: In Search of My Asian Self)是他的代表作。
作者
她与我们家一起生活了五十六年。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一天到晚做饭打扫卫生,从来没有领工资。十一岁的我,典型的移民美国家庭孩子,接受了全套的美国教育,意识到了她其实是我们家没有奴隶之名的奴隶。
她的骨灰装满了一个黑色塑料盒子,如烤面包机一般大小,重三磅半。去年七月,我用一个帆布口袋把这个盒子包起来,装在行李箱里,横越太平洋,飞去了马尼拉。我要从那里坐车去一个小乡村,去把这个在我家为奴五十六年的女人的骨灰交出去。
她的名字是尤多西娅·托马斯·普里多(Eudocia Tomas Pulido),我们都叫她洛拉(Lola)。她4英尺11英寸,有着摩卡咖啡般深棕色的皮肤。我最初的记忆正是她那双杏仁眼,望进我的眼睛。洛拉十八岁那年,外祖父把她当作一个礼物送给了我母亲。当我们举家搬迁去美国时,我们把她带着一起走了。没有比"奴隶"这个词更贴切地概括了她的生活。她比所有人都早起,比所有人都晚睡,准备三餐,打扫房屋,伺候我的父母,照顾我和四个兄弟姐妹。我父母从来没有付过她工钱,并经常责骂她。她没有脚链,但也差不离了。无数次在我半夜起来去卫生间时,会发现她在一个角落睡着了,歪在一堆衣服上,手里还紧抓着一件叠了一半的衣服。
在我们美国邻居的眼里,我们是可以上宣传画的模范移民家庭。这是他们亲口告诉我们的。我父亲有法律学位,我母亲正在努力成为一名医生,我兄弟姐妹和我的成绩都很好,并总是把“请”和“谢谢”挂在嘴边。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谈起过洛拉。洛拉是深入我们骨髓的一个秘密,也是我们身为哪种人和想成为哪种人的核心,至少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
在我母亲因白血病去世后,洛拉在1999年搬来西雅图以北的一个小镇,与我同住。我已经有一个家庭,一份事业,一幢在郊区的房子,实现了所谓的美国梦。这下,我还得了一个奴隶。
在马尼拉的行李提取处,我拉开了我的行李箱,以确保洛拉的骨灰还在。走出机场大楼,我吸入那熟悉的气味:浓浓的废气和垃圾,海洋,甜蜜水果和汗水的混合物。
第二天一大早,我找到一个司机,一个中年男子,人称为“杜子”(Doods),看起来很好脾气的。他开着卡车,我们上了路,穿梭于拥挤的交通中。汽车,摩托车和吉普尼到处都是,这样的街景总是让我震惊。行人在这些机动车辆中和步行道上来回穿梭,像一条棕色的河流。街头摊贩赤着脚小跑在车旁,兜售香烟、止咳糖和一包包煮熟的花生。乞丐孩子将脸使劲贴在车窗上。
杜子和我前往的地方是洛拉人生故事的起点,在位于马尼拉以北的中部平原的塔里克(Tarlac)省,稻米之乡。这里是我雪茄不离嘴的外祖父——一个叫托马斯.亚孙逊(Tomas Asuncion)的陆军中尉——的家乡。听长辈们说,汤姆中尉是一个令人惧怕,行为乖张,脾气阴暗的人。他拥有大量土地,却没有现钱,所以把他的情妇们都安排到自己田庄不同的宅子里。他的妻子生下我的母亲——他们唯一的孩子——之后就难产死了。我母亲是被一连串的“utusan”(音 尤特桑)养大的,意思是“听指令的人”。
奴隶制度在菲律宾群岛有长久的历史。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岛民们会奴役其他岛民,通常是战俘、罪犯或债务人。奴隶分很多种,有可以凭着勇武最终获得人身自由的武士,也有被视为财产,可以被随意买卖交换的家庭佣人。高等奴隶可以拥有相对低等的奴隶,而这些相对低等的奴隶可以拥有最低等的奴隶。有些人当奴隶纯粹是为了活命:当奴隶做工,他们起码可以有希望交换到食物,住所和庇护。
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到达后,他们奴役了岛民,又带来了非洲和印度的奴隶。西班牙皇室最终开始逐步废除在本国和殖民地的奴隶制度,但是菲律宾的部分地区天高皇帝远,没有受影响。蓄奴的陋习一直披着不同的伪装存在着,即使是在1898年美国控制了这些岛屿后依然如此。现如今,就算穷人也可以拥有“utusan”,或者“katulong”,意思是“帮工”,或者“kasambahay”,意思是“家奴”;只要有人更穷,奴隶的来源取之不竭。
在最多时有三个家庭的尤特桑生活在汤姆中尉的地界上。1943年春天,日本占领菲律宾群岛后,他把一个附近村庄的女孩带回家。她是汤姆中尉远房穷亲戚家的女儿,家里是种稻米的农民。中尉很狡猾。他看到这个女孩身无分文,没有上过学,应该很容易控制。她父母想把她嫁给一个大她一倍的猪倌,她非常不乐意,却无处可去。汤姆给她开了个价:他可以管她吃住,只要她答应照顾他刚满12岁的女儿。
洛拉同意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她把自己的一生卖了。
“她是我给你的礼物,”汤姆中尉告诉我的母亲。
“我不想要她,”我母亲说,明知别无选择。
汤姆中尉离家去打日本人了,把妈妈和洛拉一起留在乡下吱吱作响的房子里。洛拉给我母亲吃喝,梳妆打扮。她们走路去集市时,洛拉会给我母亲打伞遮阳。晚上,当洛拉做完了别的家务——包括喂狗,扫地,将她在卡米泠河(Camiling River) 边浣洗的衣服折叠好——她就会坐在我母亲的床边,为她打扇直到她入睡。
洛拉·普里多(时年18岁)来自于菲律宾农村的贫困家庭。作者的外公(右图)把她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女儿。
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汤姆中尉回到家里,逮着了我母亲撒谎——事关一个她不该搭话的男孩。汤姆雷霆大发,命令我母亲“站到桌子旁边来”。母亲和洛拉一起胆战心惊地缩在一个角落。然后,我母亲颤抖地告诉父亲,洛拉会代她受罚。洛拉看着我母亲,满眼乞求,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到餐桌旁,扒住桌沿。汤姆举起皮带,连抽了她十二下,每抽一下喊一个字:“不,许,对,我,撒,谎!不,许,对,我,撒,谎!”洛拉自始至终未出一声。
后来,我母亲每每讲到这个故事时,总是流露出因这件事的荒唐而产生的得意,她的语气似乎在说,“你能相信吗?我居然真的那样做了?”当我跟洛拉提到此事时,她问我母亲怎么说的。她专心地听着,眼睛盯着地板,在我说完后,她抬起头看着我,眼里带着悲哀,只说了一句, “是的,就像你妈妈说的。”
七年之后,1950年,母亲和我父亲结婚,并把洛拉带上搬到了马尼拉。汤姆中尉长期以来一直被自己心中的邪魔困扰,1951那年他把一颗口径为0.32的子弹打入了太阳穴作为了结。妈妈几乎从来没有谈起过此事。她的性格跟汤姆的一样,喜怒无常,皇上一样自傲,但表象下暗藏着脆弱。她把外祖父的教训铭刻在心,包括如何做好一个乡下女奴隶主:你必须维持并充分展现你作为发号施令者的地位。你必须让那些比你低下的人知道自己的位置,既为了他们好也为家庭的利益。他们可能会哭泣,抱怨,但他们的灵魂会感谢你。他们会因为有你帮助他们按上帝的旨意生活而爱你。
洛拉27岁时与作者的哥哥亚瑟,前往美国之前。
1951年,我哥哥亚瑟(Arthur)出生了。我是老二,我之后又很快添了三个弟弟妹妹。我父母要求洛拉对我们这几个孩子像对他们一样全身心投入。在我父母上学去为高等学位奋斗时,洛拉照看着我们。我父母毕业后,却加入了拿着光鲜的学位却毕业即失业的大军。再后来,好运突然降临:父亲在外交部找到了商业分析师的工作。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这个职位是在美国——他和妈妈从小梦想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的一切期望都可以美梦成真。
爸爸按规定可以带着他的家人和一个家佣去美国。我父母琢磨着他们两人都必须工作,正需要洛拉来照顾孩子和做家务。母亲把决定告诉了洛拉,但洛拉没有立即接受,使她非常恼火。好多年后,洛拉告诉我她当时非常害怕。“那地方太远了,”她说。“说不定你的爸妈再也不会放我回老家。”
最后说服洛拉的是我父亲给她的承诺,说到了美国情形将有好转。他告诉洛拉,一旦他和妈妈经济好转,他们会给她一份“津贴”。洛拉可以寄钱给她的爸妈以及她在村里的所有亲戚。她父母住在一个泥巴地板的小屋里,所以洛拉可以帮他们造一座混凝土房子,永远改变他们的生活。想想吧。
我们1964年5月12日到达了洛杉矶,所有的财产都装在拿绳子捆绑住的纸箱子里。那一年,洛拉已经陪伴我母亲二十一年了。在许多方面她比我母亲或父亲更像我父母。我早上醒来,第一个迎接我的是她的脸,我晚上睡前,最后一眼看到的也是她。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远在我学会说“妈妈”或“爸爸”之前,我就含糊地说出了洛拉的名字(我起先把她的名字发成“哦-啊”)。幼儿的我,除非洛拉抱着我,或者至少在我附近,我才肯去睡觉。
到达美国时我才四岁。我当时太小,不会质疑洛拉在家里的地位。但是,随着我们兄妹在太平洋这边长大,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在改变。这种越过海洋的飞跃带来的意识上的飞跃,却是我父母不能也不肯做出的。
洛拉从未拿到过我父母承诺给她的工钱。我们来美国几年后,她委婉地试探我父母的口风。她说她母亲生了病(我后来知道她得的是痢疾),她的家人没钱去买药。她问我的父母:“Pwede ba?”,意思是“可以吗?”妈妈长叹一声。爸爸则用他家禄语语回答道:“你怎么还好意思提?你也知道我们多拮据,你好意思吗?”
为了搬来美国,我父母借了钱。为了留在美国,他们又借了更多的钱。我的父亲从洛杉矶的菲律宾总领馆调到了西雅图的菲律宾领事馆。他每年的工资是5600美元。为了补贴家用,他先是靠清洗拖车,后来又加上帮人收债。妈妈则在好几家医学实验室里做技工。我们基本见不到他们的人影,就算难得有机会见到了他们,他们也都是疲惫不堪,情绪暴躁。
妈妈回到家,会因为洛拉把房子打扫得不够干净,或是忘记取邮件,而责骂她。“我不是告诉你了么,我回来前信件就要取回家?”她会用他家禄语恶狠狠地骂:“这么简单的事!白痴都记得住。”然后父亲回到家,会接着骂。当我父亲提高嗓门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会畏畏缩缩。有时候我的父母会一起上阵责骂洛拉,直到把她骂哭为止,似乎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年幼的我非常不解:我的父母对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好,我们也爱他们。但是他们前一秒钟还对我们充满慈爱,一转眼却对洛拉恶言相向。我十一二岁时才开始能够看清洛拉的处境。大我八岁的亚瑟对此耿耿于怀已经很久了。他让我认识到洛拉的地位就是一个奴隶。在此之前,我还以为洛拉只是我们家庭中比较倒霉的一个。虽然我很讨厌我的父母对洛拉大吼大叫,但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父母,还有他们对于洛拉的安排,是如此的不道德。
洛拉带大了作者和他的兄弟姐妹,有一段时间经常是家里唯一的成年人(左图)。作者和他的父母,兄弟姐妹,洛拉,抵美五年之后(右图)。 “你听说过任何人有像洛拉一样的境遇吗?”亚瑟说,“有谁活得跟她一样?”他总结了洛拉的处境:免费劳力,终日辛劳,稍微多坐一会或者早睡一点就会被大骂,只要顶嘴就会被责打,穿的是别人不穿了的衣服,吃饭是一个人在厨房里吃残羹冷炙,从不出门。除了我们家的人以外,没有朋友也没有兴趣爱好,没有自己的个人空间。(无论是在我们住过的哪个房子里,她睡觉的地方总是没用空下来的一个地方——要么是沙发,要么是储藏间,要么是我妹妹卧室的小角落。她经常睡在衣服堆里。)
除了电视和电影里的奴隶,我们找不到任何跟洛拉的生活境遇相似的人。我还记得我看过一部叫《双虎屠龙》(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的西部片。约翰·维恩(John Wayne)扮演的农场主汤姆·唐尼普(Tom Doniphon),枪不离身,对自己的仆人蓬皮(Pompey)颐指气使,管蓬皮叫“小子儿”。“蓬皮,去接他。”“蓬皮,去找医生。”“蓬皮,回去干活!”蓬皮对他的主人非常顺从,他管主人叫“汤姆大人”。汤姆跟蓬皮的关系错综复杂。汤姆不许蓬皮念书,但是帮他得到允许去只许白人出入的酒馆喝酒。影片结尾的地方,蓬皮把他的主人从火中救了出来。蓬皮对汤姆明显是又爱又怕,当汤姆去世后,他非常悲伤。其实这些故事,和汤姆与反派理贝特·瓦朗斯(Liberty Valance)最终对决的故事主线相比,都是故事背景里的细枝末节,但是我始终无法把目光从蓬皮身上挪开。记得我当时一直在想:洛拉就是蓬皮,蓬皮就是洛拉。
年老的洛拉与作者合成照片
我们已经在美国生活十年了,不断努力融入这片新的土地。但是拥有一个奴隶与美国格格不入。拥有一个奴隶让我深切怀疑我们到底是怎样的人,我们到底来自怎样的地方。
某一天晚上,我父亲发现9岁的妹妹琳(Ling)还没有吃饭,他像往常一样朝洛拉咆哮,骂太她懒了。“我已经想尽办法让她吃点饭了,可是琳就是不吃!”洛拉在父亲刀子一样的目光下辩解说。她这句轻飘飘的辩驳让父亲更加愤怒,狠狠朝着洛拉的肩膀下面打了一拳。洛拉像受惊的小兽一样跑了出去,同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
“是琳自己不想吃,”我说。
父母转过头来看我,好像被我的话震惊到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肌肉的抽动,一般来说我马上就会哭起来,但这次我没哭出声,也没有流泪。母亲的眼里起了寒霜,我从没看见母亲用这样的的眼神看我。难道她是在嫉妒我为洛拉辩解?
“你是在帮洛拉说话?”父亲说,“你居然敢这么说?”
“琳说她不饿,”我重复了一遍,几乎像在耳语。
这时我13岁,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站出来为这个一直照顾我的女人说话。我小时候,她哼唱着他家禄语歌谣哄我睡觉。等我长大一些了,她给我穿衣,给我做饭,早晨送我上学,下午接我回家。有一次,我病了很久,虚弱得没有力气吃饭,她帮我把食物嚼烂,分成一小块一小块送到我嘴边让我咽下去。有年夏天,我的两条腿都绑了石膏(我关节有问题),她用毛巾给我擦身子,半夜里给我拿药,帮我熬过了几个月的康复期。在康复期间我一直情绪暴躁,但她没有抱怨过,也没有失去耐心,从来没有。
现在,听到她撕心裂肺的哀嚎,我觉得我要崩溃了。(未完待续)
洛拉:一个菲律宾家族奴隶的故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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