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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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自菲律宾赴华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国内最新防控要求,结合菲律宾本地实际情况,现就自菲律宾赴华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要求进一步作调整,具体如下:
一、隔离要求
(一)所有乘机人员须在登机前7天开始隔离,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如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二)在菲中资企业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员须提前21天开始居家隔离,同时做好健康监测,除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外,还应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检测要求
(一)无既往感染史且已按程序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满14天以上人员
1、登机前须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原检测,结果均须为阴性。
①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隔离和健康监测。
②第二次、第三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登机前48小时、24小时内进行,两次检测应在使馆指定不同检测机构进行。
③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执飞航司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小程序。航司凭绿色健康码和登机前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值机。
2、健康码申报要求:
①登机前3次核酸检测检测报告
② 《疫苗接种证明》
③ 《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一)
④《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二)
⑤ 本人有效护照/旅行证资料页
⑥全程机票(行程单)
⑦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上传《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
1、登机前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检测和1次抗原检测,结果须均为阴性。
①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
②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同时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
③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执飞航司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结果无须上传至健康码小程序。航司凭绿色健康码和登机前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值机。
2、健康码申报要求:
①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IgM检测报告
②《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二)
③本人有效护照/旅行证资料页
④全程机票(行程单)
⑤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上传《隔离管理承诺书》。
(三) 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患者接触的人员凡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的人员,须隔离观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赴华行程。符合条件后,按上述(一)、(二)类人员相应要求申领健康码,并如实说明本人接触史。
(四)有感染史人员
有感染史(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在接种疫苗前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人员痊愈6周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1.申请人须在痊愈6周后,将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前后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护照/旅行证资料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使馆预审邮箱([email protected]),使馆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邮件标题应标注为“本人姓名+护照/旅行证号码+确认痊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痊愈认定。等待核酸转阴:须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1次、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由不同检测机构交叉检测)并获得2份阴性报告。获得上述2份核酸阴性报告后,即视为完成痊愈流程。
②痊愈流程完成后自第2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起算,至少满6周且身体状况健康的,申请人须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再次接受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由不同检测机构交叉检测),并获第3、第4份核酸阴性报告。例如:确认痊愈的第2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4月1日,则第3、第4份核酸检测日期须在5月12日之后。
2.申请人完成上述要求后即可通过邮件向使馆提交预审,并在收到使馆邮件回复“通过确认痊愈审核”后,方可启动隔离和健康监测、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二)中相应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3、如申请人为在菲中资企业项目人员,痊愈6周提交并通过使馆预审后,再执行21天闭环管理、健康监测、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二)相应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三、外国公民赴华外国公民赴华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要求自2022年4月16日起正式实施,请搭乘上述日期以后航班的乘客注意遵照上述规定执行。此前发布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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