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张某与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其在印度新德里旅行期间拍摄的照片作品,侵害了其署名权、复制权等。
被告辩称,涉案作品应属于上海熠晨齐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差异明显;即使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具备同一性,被告的使用行为亦属于合理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电影中使用的照片与原告涉案作品画面结构、色彩、拍摄角度、光影基本一致,可以认定该照片是原告的摄影作品。被告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且不能认定被告对涉案作品的使用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最终,法院裁定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致歉并赔偿张某2万元。
相关报道:《药神》上映4周年 主角原型陆勇:希望未来越来越好
网易娱乐7月5日报道 2022年7月5日是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4周年纪念日,该片主人公程勇(徐峥 饰)的原型人物“药侠”陆勇在社交平台发声,表示“希望未来越来越好”。
据悉,电影《我不是药神》改编自于2015年发生的陆勇案,讲述一名印度神油店的老板从印度走私代购一种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之药物“格列宁”的仿制药的经历。
该片由文牧野执导,徐峥、王传君、周一围、谭卓、章宇、杨新鸣等出演,于四年前的今天(2018年7月5日)正式上映,并迅速在各平台引发巨大关注,最终收获票房超31亿元,成为2018年暑期档票房冠军,名列中国影史票房榜第14名。
本片曾荣获2018十大国产片第一名,名单由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统计整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