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注册手机卡或判囚
商报:一位官员昨天表示,根据新颁布的手机芯卡实名注册法,伪造文件、出售已注册的手机芯卡和其他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或监禁。
信息通信技术部负责公共事务和外交关系副部长拉敏智洛告诉无线广播电台,在注册过程中证明使用伪造文件和错误资料将被处以不低于10万披索的罚款或6个月至2年的监禁。
她说:“如果说谎,那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或者如果你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身份或伪造身份证件,那些都会有惩罚的。”
下列罪行也将受到处罚:
. 违反保密规定
. 销售已注册的手机芯卡机
. 疏忽导致其他罪行
. 欺骗,使信息看起来像是从某个号码发送的
. 窃取已注册的手机芯卡
拉敏智洛说,注册期将在网上完成,这将允许海外菲律宾人注册他们的漫游手机卡。
同时,她说,未成年人的手机芯卡应登记在父母的名下。
以下带照片的身份证件属于手机芯卡注册期间接受的身份证件:
. 护照
. 国民身份证
. SSS身份证
. GSIS身份证
. 良民证
. 国调局无犯罪记录证明
. PRC
国家电信署于周一发布了这一法律的实施细则,该法律要求从12月27日开始的180天内注册所有手机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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