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有势才能打官司——菲律宾司法部部长雷穆拉儿子持有毒品案获判无罪
今天获得自由的雷穆拉三世(中)
今天(6日),因持有毒品被逮捕的菲律宾司法部部长雷穆拉(Jesus Crispin“Boying”Remulla)的儿子雷穆拉三世(Juanito Jose Remulla III)被拉斯皮纳斯市区域审判法院(Las Piñas City
Regional Trial Court)宣判无罪后,被获释。
判决中,该法院第197分庭法官里卡多莫德兹二世(Ricardo Moldez II)裁定,雷穆拉三世并没有违反《综合危险毒品法》(Comprehensive
Dangerous Drugs Act) 第11节规定的“有合理怀疑”。
去年10月11日,因成为一份自美国寄来近一公斤价值130万披索包裹的收件人,菲律宾缉毒署和马尼拉机场机构间毒品拦截工作组(NAIA Inter-Agency Drug Interdiction Task Group)的缉毒警将雷穆拉三世逮捕。详见前文《菲律宾司法部长之子邮购近1公斤大麻被捕,履职1月任内力主取消近5万名中国人工签的雷穆拉很可能辞职!》。
雷穆拉三世与他的司法部长老爹在去年11月的开庭审理过程中,雷穆拉三世拒不认罪。
法庭判决表示,“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雷穆拉三世自由地、有意识地、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缴获的所指控非法毒品的所有人。”
判决引用2名证人的证词称,雷穆拉三世从来没有听说过美国寄来的邮包的事情,并且他也不认识包裹上显示的托运人“本杰明·霍夫曼”(Benjamin Huffman)。
“根据被告先前和同期的陈述和行为,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他缺乏占有包裹及其内物品的意图。他的反应表明,他并不是这份本杰明·霍夫曼或任何其他人寄来的包裹的收件人,”法庭说。
法庭认为,检方的证据仅显示雷穆拉三世收到了包裹,但没有提供证据表明他知道包裹中装有大麻。
判决书 下图同
“雷穆拉三世接收包裹的行为并不足以确认他的刑事责任。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收件人确实知道包裹内的大麻时,才能认定被告人犯有持有毒品罪。很显然,检方并没有证明这一点,”判决解释道。
法庭判决雷穆拉三世无罪的第二个理由是,检方违反了证据保管的要求,导致法庭对查获毒品包裹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持“保留意见”。
判决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注意到包裹上有一个 “9月28日到库什大麻”(CAIDTF
9/28 Kush)字样的备注,这表明备注上9月28日写的。但海关检查员无法解释这备注是谁写的,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只是坚称他是在10月4日才被告知有这样的备注字样。
法庭表示,在毒品案件中,毒品本身就是犯罪的标的,需要记录毒品是如何储存的,以确保被扣押的物品与法庭上作为证据提供的物品相同;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应该有“关于证据链条中每个环节的证词,从物品被扣押的那一刻到它被当初呈堂证供为止”;包裹上的备注破坏了证据链完整性原则,这意味着作为定罪主要证据的毒品包裹,被偷换和篡改的可能性并不能不排除。
法院还指出,海关检查员于10月4日并没有在包裹上做任何备注,而且直到10月10日他才将毒品包裹交给缉毒署。
法庭还认为,缉毒署持有毒品包裹的时间段也并没有排除偷换和篡改的可能性,缉毒署证据保管人没有出庭。
“检方必须证明,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的毒品包裹,与从被告身上没收的包裹一致,而且犯罪实验室检测的毒品样品也来源于这一包裹。这不仅仅是一个程序问题,而是一个根植于核心犯罪行为的问题。当法庭不能确信作为证据提供的毒品正是检方所声称的那样时,就不会认定被告人有罪,”判决称。
判决还警告执法人员,推定其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不能凌驾于宪法规定的被告人推定无罪的权利之上,并且履职行为不能构成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尤其是在存在无法解释的失误的情况下。
雷穆拉三世还面临着关于走私毒品、违反海关法等案件,这些案件已由帕赛市检察官办公室受理。不过,暂时没有其他法院签发针对他的逮捕令。
雷穆拉三世的律师珀利托·坎帕尼拉(Pearlito
Campanilla)面对记者的镜头说,他的当事人被宣告无罪,是因为他不是所谓的库什大麻的收件人,装有大麻袋的包裹上标注的收件人名字是“何塞·华尼托·雷穆拉”(Jose Juanito Remulla),而不是“华尼托·何塞·雷穆拉三世”(Juanito
Jose Remulla III)。
法庭的判决显然有理有据,法官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就判决本身根本不可能流露出让舆论挑毛病的余地。但备受诟病的是,本案的审理、判决、宣判的速度。小编多次说过,即便是证据确凿的杀人案、绑架案、贩毒案,案件的诉讼周期常常会被拖到10年以上甚至更久。
可TMD雷穆拉三世持有毒品一案仅仅不到90天就结案了。审判速度超乎寻常的如此之快,小伙伴们都知道正是因为他爹是司法部部长的缘故了。
雷穆拉就任司法部长时的定妆照菲律宾社交媒体上,无数人引用前参议员莱拉·德·利马(Leila de Lima)涉嫌毒品案件被关押六年的案例。然而,她从未被定罪。搞笑的是德·利马女士之前也当过司法部部长。更搞笑的是就在雷穆拉三世被抓的两天前,倒霉催的德·利马人在大狱蹲、祸从天上落,被3名同样关押在克雷营警察拘留中心恐怖分子劫持为人质,几乎把命送了。详见《菲律宾警察总署拘留中心的3名恐怖分子越狱被击毙,逃跑时曾将参议员扣为人质》。
菲律宾网友质问道:“为什么雷穆拉儿子的审判这么快就结束了?而在其他涉及普通公民的毒品案件中,则需要数月至数年的时间。这里拖,那里拖。被告继续在监狱里腐烂。”
德·利马去年出庭受审步入法庭时媒体抓拍“为富人伸张正义和为穷人伸张正义,真的是天壤之别。我们不评价雷穆拉三世的罪行。但他案子的审判速度和对他权利的尊重是极致的,这是禁毒战争的受害者所没有的,”另一位网友说。
“虽然司法部长雷穆拉的儿子在闪电般的快速审判后被宣告无罪,但德·利马仍在监狱中,数千名被指控犯有毒品犯罪的人同样被关押多年候审,我拒绝接受这样的‘正义’!”有人这样写道。
前菲律宾最高法院发言人西奥多罗·郑(Theodore
Te)在一条推文中说,“拉斯皮纳斯审判法庭宣告一名被告人的毒品罪名不成立,这是创纪录的速度。或许文珍俞巴市(Muntinlupa审判法庭可以考虑对被诬告的德利马尽早采取同样的措施。”
德·利马多年前担任司法部长时的留影“在司法部长儿子被快速审判和释放的同时,德利马参议员多年来一直却因为什么‘无可争议’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和证人证词而关押呢?”时事评论员理查德·海达里安(Richard Heydarian)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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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ss-ali-hk.wangwanglive.com/forum/202209/19/145152co845lpo34wpno5s.jpg.thumb.jpg 朝中有人,啥都不怕 华尼托·雷穆拉”(Jose Juanito Remulla),而不是“华尼托·何塞·雷穆拉三世。律师真的不要脸https://assapp.flw.com.ph/public/emotion/face_048.png 法官买通律师买通,那官司是稳赢的,大家知道就好,好多案子上了新闻,就没后续,钱给够都好办 这种国家还有未来吗 请出摩托双煞替天行道 哪里都一样。国内你有个市长 局长爹 你也能横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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