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被THE RISE惊艳到,我也要来一套吗?
朋友F要回国一趟,邀约小聚。台风天,外面黑漆漆一片,狂风骤雨。哥几个在家煮火锅,热气腾腾,吃着也有点想家了。朋友的家不大,20几平,但是很温馨,Homepod里正放着Bob Dylan的歌。“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静静的听,热络的聊。一个人在海外有个小窝真不错。我问F为什么买这儿。他回答,“有房才能参与城市财富的分配,没有自己的房子,呆不下而离开,只是时间问题”。F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刻了?我没说话,然后想到,自己是怎么离开北京的。吃完饭,他带我去楼下的公共区域,告诉我自己很喜欢这里。办公时也到这里来。开阔,舒适的空间,让他想起曾经在上海的生活。我随手拍了几张,很是年轻人喜欢的调调啊,难怪F让我也考虑考虑,和他做邻居。F和其他几个哥们去台球室玩儿,我到图书馆看看书,安静一下。压力那么大的海外生活,突然也不疾不徐了。不错的楼盘,但是不知道现在价格如何。已经在菲律宾搬过六次家的我,真的要考虑买一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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