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再谈郭敬明性骚扰事件,曾在2017年发文指控
网易娱乐11月6日报道 11月5日晚,作家李枫再次发文控诉郭敬明,称2010年的事件是性骚扰。李枫最新声明
据悉,2017年李枫发长文《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爆料被郭敬明性骚扰,称2010年参加签售会时,他与郭敬明同住一个房间,郭敬明曾对他实施“性骚扰”。李枫当时已经签约郭敬明旗下公司,并且出版了小说《燃烧的男孩》举行签售活动。第一次郭敬明对同住的李枫进行摸背的举动,被李枫制止。
李枫
第二晚想对李枫进行骚扰行为,再次被李枫拒绝,第三晚李枫没有和郭敬明同住。李枫表示郭敬明实施这些工作时,还说了很多话。李枫并未直言,但从字里行间不难猜出十分辣眼睛。此外一句“能被四爷看上,是那个人的荣幸”,也让人议论纷纷。最后李枫表示:此事件,准确地归类,是性骚扰。
李枫声明
长文发布后,郭敬明提起诉讼,指控李枫捏造事实,损害其名誉,已构成诽谤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敬明控告李枫犯诽谤罪一案。经审查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故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
郭敬明
郭敬明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8月,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郭敬明
李枫同时认为郭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他所知就有五个人,在他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男生,一表人才,并且当时有女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到这种事,早已离职,为他感到可惜。
郭敬明与李枫
88年出生的李枫今年35岁,比郭敬明小了5岁。他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也是一名作家。
李枫曾参加第一届“THE NEXT·文学之新”全国文学新人选拔赛全国8强。还出版长篇小说《燃烧的男孩》《召唤喀纳斯水怪》《圣地》。
李枫
时隔6年,李枫再谈郭敬明事件,表示自己“更严谨了些,删除了一些主观性太强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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