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税务局计划对数字支付渠道交易征收预扣税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厘务局(BIR)局长罗密欧·卢马吉(Romeo Lumagui Jr.)表示,除了网络卖家或在线平台的销售活动,当局还计划对数字支付渠道交易征收1%的可抵扣预扣税。
该官员在记者会上表示:“征收预扣税的计划不仅限于在线平台,未来还讲包括数字支付渠道,这意味着所有支付渠道都将被要求支付预扣税。”
回想一下,厘务局计划对在线平台提供商向其合作伙伴卖家或商家的汇款总额的一半征收 1% 的可抵扣预扣税。
预扣税是企业在支付商品或服务时预扣的金额,代表供应商或雇员直接汇给政府。
厘务局仍在最终确定如何对通过数字支付渠道进行的交易征收预扣税。然而,他表示对通过数字支付渠道的交易将应用相同的规则或制度,适用于信用卡付款的预扣税。根据厘务局的规定,信用卡公司将预扣与持卡人交易相关的任何商业实体支付的总金额50%中的1%。
与此同时,厘务局划在今年12月对在线卖家征收1%的预扣税。他建议在线平台运营商确保合作商家在厘务局注册,然后才能在线上销售。
卢马吉表示,如果卖家未注册,厘务局还将对敦促平台对相关网店实施关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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