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被罚没2.24亿元,金融监管需要铁齿铜牙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被罚没2.24亿元,涉56项违法违规事实。具体来看,中信银行总行被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一家金融机构,涉及56项违法违规,中信银行已经完全无“信”可言,如果不给予严罚,很难形成警示效应。要知道,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广大客户能够在银行开设账户,并把钱存放在银行,就是因为对银行的信任,相信银行能够代他们保管好资金,并实现保值增值。如果银行不把“信用”放在突出位置,不对客户存放在银行的钱负责,而是任性使用、违规贷放、随性浪费,那么,就会失去客户的信任。一旦出现挤兑等方面的问题,就有可能让银行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中信银行作为一家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是荣毅仁先生建议创办的,曾任中信银行名誉董事长。也就是说,中信银行在国人心目中是有很高的地位和影响的。成立以来,一直以“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为发展愿景,经过35年的探索和发展,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8.5万亿元、员工人数超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23年,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0位,已成为一家真正的大型金融企业。
没有想到的是,在经营活动中,竟然出现了多达56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然这些行为与时任中信银行行长孙德顺的违法违规违纪有一定关系,但是,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信银行在内控机制建设、风险控制、内部管理、操作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是存在比较大的问题的。不然,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多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金融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注意到,在中信银行涉及的56项违法违规行为中,高管准入、绩效考核、统一授信、贷款代持本行不良、以贷转存等数十项违法违规行为,也都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但凡监管严格、规范、严厉一些,这些问题就应当能够及时发现。恰恰是,当地金融监管机构并没有能够通过监管及时纠正,而让中信银行屡屡突破监管红线,最终形成违法事实。这也进一步告诉我们,金融监管工作必须下沉,必须长出铁齿铜牙,必须铁面无私,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说“不”。
事实也是,金融是现代经济血液,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金融越健康,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大,对经济健康发展越有利。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必须拥有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相反,如果金融环境不好,金融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经济发展环境也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金融风险就会越来越多。房地产市场问题,很大程度上与金融企业的盲目授信、盲目放贷等就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也得到了比较好的纠正与规范,明目张胆的违法违规明显减少,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在明显改善。但是,有些金融机构仍然不能严格按照金融法规、金融制度、金融监管要求去做,动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这次中信银行的行为,就是非常典型,也是值得关注的方面。想一想,一家金融机构就出现56项违法违规行为,还能不引起高度重视与警觉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中信银行的处罚,除了对单位罚没之外,对金融高管也做了处理,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宋柯、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周华、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曹黛英和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也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罚单。只是,中信银行总行被罚15242.59万元,却没有总行领导受罚,有点说不过去。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中信银行总行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必须有人为此担责。否则,如何体现权利和责任相当呢?如何让责任真正得到落实呢?
金融监管必须铁齿铜牙,必须铁面无私,才能让被监管者有所敬畏,才能让各项金融法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得到金融机构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各项金融政策,在落实中才不会走偏用偏,才能提高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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