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得仕股份被罚没超8800万元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央行上海总部网站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得仕股份”)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被罚没8873.12万元。上海银罚字〔2023〕28号-3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截图
据上海银罚字〔2023〕28号-3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得仕股份存在两项违法行为,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决定,对得仕股份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42.62万元,罚款863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陈某(时任得仕股份总经理)、李某彤(时任得仕股份助理总经理)对得仕股份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警告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业网站信息,得仕股份成立于2006年10月25日,是上海地区最早取得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范围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等。截至2017年6月底,得仕股份累积的有效持卡客户数超过5万家,其中机构客户的占比超过80%。 发卡量超过一千八百万张,在上海与北京两地的签约商户门店数超过11000家,其中连锁商户占比超过9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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