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2万菲币就不提交指控 高院判定两警察敲诈勒索监禁八年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SC)维持了针对两名马尼拉警察涉敲诈勒索行为而被判处最高八年监禁的定罪处分。
在周三的一份声明中,法庭表示其第二分庭驳回了二级警官Ireneo Sosas Jr.和三级警官Ariel Salvador提交的复审请愿书。
法院表示:“本案中,执法人员明显滥用职权,恐吓被拘留者以获取金钱,因此构成敲诈勒索抢劫罪。”
2010年,一名在马尼拉市雷克托大街(Recto)Isetann商场内贩售二手手机的销售员Janith Arbuez对两名警察提出投诉。她声称在2010年11月10日,Sosas将她从店里带到商场的行政办公室,以举报她出售的赃物。
Sosas随后把她带到警察局的一个房间,随后被勒索两万披索,以便不对其提出任何指控。
当控诉人协商降低金额时,Sosas同意条件是两人成为“情侣”。Arbuez当即拒绝并打电话给她的嫂子,叫她将两万披索带到警察局。
在被拘留18小时后,Arbuez于第二天获释。当时Sosas亲手接下这笔钱,并表示不再对Arbuez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表示,作为警察,两人的任务应该是“执行法律”。
法院说:“因此,他们不能要求并最终接受个人给予的任何金钱,作为他们不再对他们提起诉讼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Sosas和Salvador最终接受了这笔钱,使得行为变为非法。他们是执法人员,而Arbuez是普通公民。这起事件发生在警察局,当时Arbuez已经被拘留。鉴于这些情况、持续剥夺自由的威胁和刑事起诉的可能性,很容易让人得出结论:Sosas和Salvador恐吓Arbuez给予他们钱。因此,他们犯有敲诈罪。”
除了监禁外,这两名警察还被命令支付给Arbuez 2万披索的实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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