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新闻部3 发表于 2024-1-7 08:39

总统拒绝对小企业实施减税措施


【菲龙网专讯】总统府拒绝了《纳税便利法》(EOPT)中旨在豁免小企业扣除预扣税的规定。

在2024年1月5日的一封致众议院的信中,菲律宾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Bongbong" Marcos Jr.)表示,他“被迫否决”第11976号共和国法案的第8节,该法案也被称为《纳税便利法》,旨在修改税法中的一些条款。

第11976号共和国法案的第8节涉及将微企业免除从税法第57(b)条规定的扣缴税款或从源头预扣可抵扣税款的义务。

可抵扣的预扣税是在收款人收到款项之前从付款中预扣的税款,然后由企业将其汇给厘务局(BIR)。

总统解释说,如果不否决第8节,这将对政府构成重大财政风险,并在长期内降低税收管理的效率。

马科斯总统表示:“为微企业纳税人取消预扣税要求可能导致对税务义务的低估,从而对政府的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

举例来说,总统府表示,如果50%的微企业纳税人不遵守第11976号共和国法案,这项豁免将在2024年为政府造成404亿披索的损失,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15%。

2024年至2028年的总估计失去的收入约为2064亿披索。

马科斯总统进一步表示,即使不合规率为25%,预计的年均收入损失仍将达到258亿披索,2024年至2028年的总额为1032亿披索。

总统表示:“在国家需要政府支持以保持其经济增长势头之际,政府不能承受这么大的收入损失。”

国会于去年9月通过了《纳税便利法》,旨在实现税收现代化,促进高而简单的税收合规,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并提升国家作为投资中心的竞争力。

根据该法,企业的销售额低于300万披索将被分类为微企业。

然而,马科斯总统强调,需要在不削弱政府税务管理能力的情况下实现《纳税便利法》支持微型和小型企业的目标。

他强调,税收收入对于财政政策的响应、有效和可持续实施至关重要。

马科斯总统总结道:“我们必须在为纳税人提供减免的同时,保持改革的平衡和公正,通过维护我们的税收征收和监控机制的完整性,确保建立一个有弹性的公共财务管理体系,促进更强劲的经济增长。”

根据1987年宪法,第六条第27(2)节赋予总统权力否决预算、税收或贸易法案的某些部分,但不影响他批准部分,包括与预算拨款、税收、关税以及法案中不适当的条款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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