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关于修宪的争论
(原载于《世界日报》)
国会众议院发生修改宪法的争论:一方主张对一九八七年制定的宪法进行修改,特别是对宪法中关于参议院和众议院在修宪时联合投票,而不是分别投票;一方反对一些议员希望采用人民创制权进行修宪。双方坚持己见,导致修宪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目前的宪法是一九八七年前总统高莉任内制定的,已经有三十六年的时间,前总统亚罗育夫人执政时,曾经有意对宪法进行修改,但是采取什么方式一时难以达成共识,最后胎死腹中,无果而终。最近旧事重提,直接原因是,众议长罗麻地斯去年十二月表示,众议院今年将推动修改一九八七年宪法的部分条文。近期,有些议员印发表格和分发资金,希望采用人民创制权对一九八七年的宪法进行修改。
据亚眉省众议员辘曼透露,他所属的省区的市社长于一月五日召开开会,分发几张表格,让他们的地方登记选民签署。他在会议上被告知,人民创制权将被用作修改宪法的方式。他们还获得动员资金,这些表格需要由他们所属的选区至少百分之三的登记选民签署。
秉公而言,目前采用的宪法是三十六年前制定的,其中一些条款已经过时,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修改。亚罗育夫人执政期间曾经发动修宪,后因各持己见无果而终。宪法中最受诟病的是有关经济发展的条款,受当时形势的限制,禁止外商前来投资。现在的形势是,各国都在争取外资,借以发展经济,因此必须对这些不适合时代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改。但是问题是,主张和反对修宪的议员都有自己的算盘,难以说服对方,因此导致修宪在原地踏步,无法取得进展。
关于修宪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制宪大会、立宪会议和人民创制权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进行,目前众议院主张修宪的议员不谈制宪大会和立宪会议,而主张通过人民创制权进行修宪,到底原因何在?为何舍近就远?现成的方法不用,却要花费巨款(每人签名一百元)采用人民创制权?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修改宪法不是难事,何况对一部采用了三十六年的宪法进行修改更是符合时代的需要。现在问题是,一些众议员把问题复杂化了,不研究是制宪大会和立宪会议,却要采取人民创制的权的方式,使问题更加复杂,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发生争论,导致某些人反对修改宪法。
修宪是一个老问题,已经讨论了一、二十年,众议院应该汲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删繁就简,采取一个可行的方式进行修宪,避免发生无谓的争论,争取在短期内达成共识,对现在的宪法中一些不符合时代要求条款、尤其是经济条文,进行必要的修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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