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岁末年初,我们发现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知识不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趁机实施非法金融活动。为保障岁末年初期间群众财产和金融领域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特作出以下提示:一、非法金融活动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岁末年初,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有增加的趋势,主要以借助网上商城投资、理财产品、“伪金交所”、养老服务业投资等社会热点实施非法集资;某些科技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所谓P2P网贷中介、助贷机构,从事非法高利贷、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黑恶违法行为,主要受害群体为老年人和青年人。
二、风险提示
(一)投资和借贷前,应先查看对方的相关证照,了解投资项目详情、了解是否具有放贷资质,并充分认识投资必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二)看清投资和借贷条款,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合同、协议。交易金额应是合同或协议有关方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
(三)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不合理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投资项目均要谨慎,切勿轻易预付高额费用。
(四)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旦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五)遇到非法高利贷、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请积极向所在地公安、金融、扫黑除恶办投诉举报。
江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2024年1月9日
来源: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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