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提议严格规定延迟出生登记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参议院副议长晶贵·埃斯特拉达(Jinggoy Ejercito Estrada)提交了第2703号议案,旨在将延迟出生登记的要求和程序制度化,同时对虚假陈述施加更严厉的处罚。
埃斯特拉达在解释性说明中说:“通过这项措施,延迟出生登记的程序将更加有效,并将确保出生证明真实反映个人身份。”
根据数据,370万菲律宾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出生证明,例如费用高、时间不够、不了解出生登记的必要性或孩子周围关系的复杂性。
此法案是响应内政部以及菲律宾统计局发布的《延迟出生登记修订指南》,以防止登记滥用和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拟议的延迟登记准则是,如果孩子是婚生子女,应提交以下文件:
· 父母的结婚证
· 父母的出生证明,无论父母是否均为菲律宾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外国人
· 对孩子居住地实际考察,并询问当地社区官员情况
· 通过当地民事登记官和公共服务管理局的社交媒体账号发布有关延迟登记待决申请
任何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人将被处以最高1年的监禁和25万披索的罚款。
对于常规登记,法律规定出生声明必须在出生后 30 天内由负责生产的医生或助产士或新生儿的父母之一发送给当地民事登记员。所显示的数据包括婴儿的出生日期、时间和地点、性别和国籍、父母姓名和公民身份、宗教信仰以及其他信息(如父亲不详、不承认孩子或出于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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