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降至1.54%;多家银行招聘催收人才丨21消费金融参考
21世纪资管研究院 吴霜,实习生王玥 综合整理【监管与行业政策】
1、5月银行业被罚1.45亿元
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开出141张罚单,单月合计处罚金额约为1.45亿元,环比大幅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5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包括修订7部规章、制定6部规章。涵盖的领域包括行政处罚、资管监管、消费者保护、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等一系列监管规章,释放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力度推动金融业规范发展的信号。(证券时报)
2、国资委:各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在做好风险防控方面,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新华社)
3、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降至1.54%
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继去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首次低于1.7%,达到1.69%后,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进一步降至1.54%。
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降至1.54%。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净息差分别为1.47%、1.62%、1.45%、4.32%、1.72%、1.47%。(券商中国)
【机构动态】
1、中银消金今年已挂牌转让超40亿元不良贷款
中银消费金融公司近期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今年至今,公司已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续发布了23期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公告,累计本息金额高达40.95亿元,这一数字是去年全年的5倍以上。去年,中银消费金融在银登中心挂牌的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共有4期,累计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总额为6.41亿元。
今年,中银消费金融已经成功转让了7个资产包,涉及的未偿本金余额超过9亿元。剩余的资产包也已经完成挂牌,目前正处于竞价阶段。公司在5月29日之前已经发布了3期个人不良贷款转让项目公告,合计本息金额为9606万元。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中银消费金融在2024年正积极采取措施,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以优化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山东商报)
2、多家银行招聘催收人才 有银行要求有五年以上催收经验
近日,多家银行招聘催收人才,有银行要求该岗位须有五年以上金融或信贷催收经验,并优先考虑有法律、金融专业背景的人才。同时,还要求岗位人选应具备优良的催收技巧,能独立完成催收任务。
6月3日,光大银行总官网发布了一则零售与财富管理部客户营运中心贷款业务电话催收岗招聘信息。除光大银行外,三湘银行、微众银行近日也发起催收人才招聘信息,并且对催收人才提出更高要求。
这些招聘动态反映了催收行业正朝着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符合中国互金协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中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加强催收组织管理的要求。(21金融圈)
3、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
5月31日,人民银行官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页面发生更新,同意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支付机构更名,相关更名机构均在公司名称中加上“支付”字样。
上述变更事项均与监管要求密切相关。按照此前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商报)
4、杭银消金发布今年首期ABS,不良率降至1.72%
近日,杭银消金发布今年首期ABS,发行金额10.08亿元,优先级7.52亿元,占比74.59%;次级2.56亿元,占比25.41%。
根据规定,杭银消金作为发起机构将保留不低于5%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具体风险自留方式为:持有全部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金额为2.56亿元。
2021年至2023年末,杭银消金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74%、1.74%和1.72%;拨备覆盖率为259.06%、261.23%和272.46%。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促进消费和稳定增长成为政策的重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金融领域的融资活动日益活跃。除了通过发行ABS来筹集资金外,今年已经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增加资金储备。杭银消金也不例外,今年已经成功发行了两期金融债券,总规模达到了25亿元人民币。(山东商报)
5、存量竞争时代,消金机构需关注自营渠道建设和精细化运营
随着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以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内循环。然而,消费金融公司在存量市场的激烈竞争中,面临获客难和利率压力的双重挑战。近期,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下的21世纪资管研究院举办闭门研讨会,探讨消费金融行业在新变局下的发展与创新之道。
会议共识认为,消费金融行业已进入存量时代,需面对获客难题和大行下沉带来的市场挤压。与会嘉宾分享了应对策略,强调自营渠道建设和精细化运营的重要性,同时呼吁细化消保监管标准,共同抵制反催收黑灰产。央行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消费贷款总额近年来稳步增长,但增速放缓,行业面临阶段性瓶颈。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机构需加强风险控制和客户服务,以实现高质量发展。(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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