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搭建保险保障能力等评价体系,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机制
8月2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在会上表示,将搭建保险保障能力等评价体系,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机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图 澎湃新闻记者 滕晗)
尹江鳌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大概932亿元,明显高于去年同期的382亿元。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保险业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积极应对灾害事故,服务民生保障。
具体包括,加强行业统筹调度。面对灾害事故,在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和相关地区的金融监管局,迅速启动应对预案,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服务规范,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积极作用。
指导行业做好理赔服务。今年前7个月,保险业赔付支出约为1.39万亿元,同比增速30.2%,明显高于前7个月保费收入5.2%的增速,赔付增长比较快。在应对灾害中,推动行业出台车险“三免四快”、农房保险“四快两免”等政策,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截至目前,今年南方地区受灾比较重的比如湖南、江西、广东等地区的保险赔付,已经赔付约28亿元,保险机构投入人力约8.7万人次,派出查勘救援车辆约5.8万辆次,较好支持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推动行业配合做好防灾减损。引导保险业在灾前预警、灾中管控、灾后救援中发挥风险减量作用。比如前一段保险业联合有关部门对14.3万家企业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大概54万项,通过推动整改来实现防灾减损。
“综合来看,我们国家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发挥,但是与全球的平均水平相比,应该说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尹江鳌说,比如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大概是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的赔付大概是600亿美元,占比大概是50%左右,我国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大概10%左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尹江鳌表示,下一步,在完善制度上,将搭建保险保障能力等评价体系,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机制。在探索试点上,将在今年初扩大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的基础上,总结河北、湖北、北京门头沟等地的做法,推动各地开展试点。在深化改革上,将扩大农险的供给;同时完善共保机制,提升对重大项目等的风险保障。在强化监管上,将优化承保理赔的标准,提升保险服务的质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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