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欺诈,泡沫破灭,一家银行的冒险之旅戛然而止
文│凌悦扬19 世纪 50 年代,随着英国本土新兴工业资本的崛起,代表着原有商业资本的东 印度公司江河日下,已临末日穷途。 东印度公司在远东的垄断特权严重阻碍了英国工业产品的自由贸易,成为了大英帝国殖民扩张的障碍。 1813 年,英国议会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贸易的垄断, 20 年后,公司全部的贸易业务被取消,变成了统治印度的纯粹军事和行政机构,直至 1858 年被彻底撤销。
在金融领域,东印度公司将东西方之间贸易汇兑的盈利视为一种投机炒作行为而禁止,因此,它的衰亡为汇兑银行在东方世界兴起开辟了道路。1851年东方银行公司(The Oriental Bank Corporation,在中国称为丽如银行)不经意间得到的皇家特许状成为了东印度公司破落帝国大厦的又一块碎砖,并很快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1853年,东印度公司虽然阻止了丽如银行一举垄断领土内的汇兑业务,但也不得不同意授予其他银行与丽如银行相同的权力——即在东印度公司政府管辖的“领土”内设立代理机构,开展相互关联的、与一般银行业务不同的兑换、存款和汇款业务。
追逐商业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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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银行上海分行行屋,来自William Kidner于1878左右的水彩画,上海分行开设于1858年,这一建筑则于1880年完工。
许可银行汇兑业务的消息一出,银行家们闻风而动。加华治·纳纳皮是一位嗅觉敏锐的印度商人和银行家,在东印度公司做出此项决定不到两个月,他就找到了他的老朋友和生意伙伴埃德温·海科克,提出在孟买开设一家新银行的设想,后者仅仅花了一天略作斟酌,次日就在报纸上发出了募股广告。银行最初定名为“孟买商业银行(the Mercantile Bank of Bombay)”,两个月后即改名为“印度、伦敦、中国商业银行(the Mercantile Bank of India, London and China)”,迫不及待地显现出将中国纳入“版图”的扩张野心。1854年1月3日,银行在孟买的总部正式开业,两个月后,它的第二家分行落地广州,当年10月,它在上海开设了第五家分行,1857年,银行在香港设立了办公处。这家银行无疑将中国视为拓展银行汇兑业务的重要地域,它是第一批进入中国的五家英资银行之一,在上海,它定名为“有利银行”。
既已募股注资、织网布局,下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想方设法获得向东方扩张的通行令——英国皇家特许状。开业当年,银行早就迫不及待地做出了尝试,即与已经获得特许状的亚细亚特许银行(Chartered Bank of Asia)合并。这在当时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不仅能解决在伦敦建立总部、招募股东的问题,更可以方便、迅速地获得特许状,而无需再进行独立申请。经过两年的谈判,两行的董事们圆满解决了所有分歧,信心满满地提交了合并银行的联合申请。然而,所谓“好事从来不易得,世间无有不艰难”,英国财政部干脆地驳回了这项申请,原因一方面在于合并后的银行以原本无特许状的印度本土银行为主,另一方面亚细亚银行本来也没能行使其特许状颁行的权力,未能开业经营。
通过合并获得特许状的努力宣告流产,这家银行只得回到正路上来,从头开始。刚刚退休的孟买董事长前往伦敦运作此事,这次,申请过程走得意外地快,提出申请不到五个月,东印度公司和女王议政会议相继批准。1857年10月,银行正式获得特许状的消息已经在孟买的报纸上传开了。于是,新的印度伦敦中国三处汇理银行(Chartered Mercantile Bank of India, London and China)于1858年7月1日开始正式营业。
从最后申请通过异常顺利的结果来看,有利银行似乎应该一开始就申请自己的特许状而不是白白浪费两年时间尝试与亚细亚银行的合并,毕竟1853年颁给麦加利银行、亚细亚银行的特许状就已经开创了先例,可供其他银行效仿。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阴差阳错的延宕也允许有利银行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发展了大量的业务和资金储备,它作为一家无特许状的无限责任公司,在早期经营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避免了像亚细亚银行一样难以开业的命运,或者像麦加利银行开业时因资金迟滞而经历的困难。
沉浮俯仰的东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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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利银行1916年版10圆纸币。背面人物是罗马十二主神之一的墨丘利,头戴一顶插有双翅的帽子,他作为沟通之神担任诸神的使者和传译,也是商业之神,因为商业重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有了特许状在手,有利银行可算是实现了它建立时的目标,这家新的汇兑银行凭借已有的办公场所、员工和经理们,无缝衔接地继续原有的业务。至1860年,它的分支机构已经广布于伦敦、加尔各答、康提、科伦坡、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地。这些早期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在中国一般都列有存款、发钞、放款、汇兑等业务。事实上,由于它们初来乍到,比起中国本地的钱庄银号或早先进入的洋行,在中国并无足够的根基,也并未立即受到信任,存放款及发钞的局面都尚未打开,得以盈利的唯有汇兑,因此有利银行也被认为是一家典型的“汇兑银行”。
19世纪60年代上半叶是银行借由“孟买繁荣”而急剧扩张的时期。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美国棉花的出口受到阻碍,英国棉纺织业转而大量进口印度棉花,印棉价格暴涨,孟买获得了巨大的短期利益:一方面,繁荣的洲际贸易给银行带来了大量的汇兑业务,另一方面,极度乐观的市场也成为金融投机的温床,大量金融资本使得孟买的金融业一日千里。有利银行在1863年的利润达196562英镑,相当于银行资本近40%的回报率;同年,它将分支机构扩展到爱丁堡、横滨、汉口等6个城市,此后再也没有一个年份能进行如此规模的扩张。借由普遍繁荣景象中银行利润的高涨、社会上汇兑投机的风行,有利银行也增发新股,扩充25万英镑资本,使总资本达到75万英镑。
然而,投机带来的虚假繁荣终有泡沫破灭的一天,这一次的原因是直观的:美国内战结束了。随着原本的棉花供应渠道恢复,全球棉花价格骤然跌落,此时全球的金融市场已然通过洲际贸易连成一体,伦敦金融业的“黑色星期五”迅速地蔓延到孟买和上海。1866-1867年,在孟买有资本共计1200万英镑的12家大小银行倒闭;上海也迎来了开埠以后第一次金融恐慌的冲击,在之前的棉业投机中匆匆成立的汇川、利华、利昇、利生四家银行与第一批进入的汇隆银行全部倒闭。有利银行幸存了下来,这得益于它本身十余年经营的经验和基础、较高的流动性资产占比,以及在投机狂潮中的较早收手。
利物浦棉花交易所
进入70年代,电报通信使得东西方总分行的交流更加迅速有效,但这并不能避免由坏账、欺诈和错误的投资决策所带来的损失。1872年初,有利银行的业务盛况空前,然而8月份,老客户贸易商格莱德斯坦公司(Gledstanes and Co.)的破产造成了5万多英镑的损失,这家公司凭借着6个月的东西方贸易信贷期限,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资不抵债的状况下经营。事实上在苏伊士运河开通后,英格兰到中国的航运只需要6个多星期,银行的信贷制度未能赶上航运贸易的变化,仍按惯例给予6个月的交货期限,让陷入危机的商人钻了空子。没过几个月,欺诈行为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有利银行在新加坡的独家客户约书亚兄弟公司(Joshua Brothers)伪造了650箱鸦片货物的单据,从银行获得了40万美元的贷款。其实银行的董事与监事原本一直密切关注着这家公司的账户,并设定了7.5万美元的限额,但新加坡分行的经理显然没有足够的敏锐度,在盲目自信地付出这样大笔的贷款、造成重大损失之前,他还刚刚加了工资。
在有利银行此后的经营中也不断地遇到像这样的坏账和欺诈,这可以说是当时东西方贸易环境下金融行业难以避免的风险,最后也是这样的一场欺诈导致了银行的改组重建。除此之外,一个影响汇兑银行经营的重大因素也自此时酝酿而爆发——这就是白银危机。1872年是白银价格长期下跌的开端,尽管300多年来白银对黄金的比价一直在下跌,但此前的跌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然而从1872年到1893年的20年间,每标准盎司白银的年平均价格从约60.3便士降至约35.6便士,银价可谓断崖式下跌。有利银行在东方的经营都以白银为货币基础,因此,它在远东使用的银元和银两、在印度和锡兰使用的卢比都相对英镑而贬值了,而作为一家以英镑为资本计价单位的银行,它所有汇往东方、用于资助各个分行业务的资本都大幅缩水,这意味着整体实力的削弱。至1878年,有利银行第一次无法发放股息。银行的高层一度还抱有侥幸,增持卢比,开展白银投机,直至1882年,银行方觉大势已去,彻底放弃金银复本位制(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减持白银和卢比。
银价下跌和多家银行过度竞争造成的亏损如此之剧,以至于一时间股东的批评与质疑纷至沓来,1882年外界甚至出现了让麦加利银行、有利银行和丽如银行合并的声音。最终,银行高层大规模的人事变动以及相应的决策转轨,暂时平息了种种不满。在1884年丽如银行停业清理时,有利银行应当很是庆幸在2年前抵制了合并的提议。有利银行与丽如银行在经营时间长、依赖东西方汇兑、坚持金银复本位制等方面十分相似,但在白银危机中同样脆弱的有利银行却险险度过了危机,这恰恰是因为有利银行的规模更小,负债更少,得以在危机时缩小业务、及时止损。在经营管理上,相较雄心扩张的丽如银行,有利银行也更为审慎。谨慎的经营、稳定而缓慢的增长,贯穿了80年代的后半叶的业务经营。
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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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80年代的孟买
在银行资本长期贬值的大背景下,有利银行80年代末坏账的逐渐升级和1892年新丽如银行的破产短时间内积累了诸多不安定因素,不幸的是,新丽如银行停业余波未平,旋即爆发的贝茨克雷格公司(Beyts, Craig and Co.)欺诈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利银行不得不走上了清算重建之路。
贝茨克雷格公司成为有利银行孟买分行的客户已有很多年了,这是一家由查尔斯·安东尼·贝茨和乔治·格兰特·克雷格合伙开设的企业,他们是轮船主和商人,不时包租船只,也是两家有限公司的船运代理。贝茨的儿子亨利·斯塔福德·贝茨被授权代表公司签字,他至少从1890年起常驻孟买。有利银行在孟买购买该公司的远期汇票,送到银行的伦敦办事处,伦敦办事处在汇票到期时又从这家公司获得兑付。银行对这家公司的诚信信心十足,因为这些票据都定期付清,没有任何最轻微的迹象显示欺诈嫌疑。
然而,从1892年4月开始,有利银行伦敦总部注意到贝茨克雷格公司在伦敦开出的未偿付票据数额增大,引起了银行的担忧。因此,银行在孟买的代理人收到电报,建议他停止购买这些票据,并对未偿贷款设定2-3万英镑的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孟买代理人不能再增购由小贝茨签署的贝茨克雷格公司直接开给银行的票据,于是,公司的孟买分部开始向银行提供由公司开给其他信誉良好的**公司的类似票据,银行收购这类票据不受上述限制,也属银行的孟买办事处的正常业务范围。
然而江心补漏,为时已晚。银行孟买办事处当时从贝茨克雷格公司购买的一些提单,宣称公司在开往欧洲的桑顿号上装运花生、亚麻籽、罂粟籽和其他货物, 相关跟单汇票于1892年5月23日寄往银行伦敦办事处,由贝茨克雷格公司承兑。不料,到6月25日到期付款时,结算却迟迟没有到来。这些票据涉及很大金额,当付款进一步延迟时,银行发现桑顿号已经在安特卫普卸货,银行总经理威廉·杰克逊等人连忙前往贝茨克雷格公司的伦敦办事处,并见到了公司的双方合伙人。在反复追问下,贝茨承认提单上所代表的货物并不存在,这些提货单实际上是伪造的。克雷格说,当他1891年4月离开孟买时,还没有欺诈存在,但当他10月回到孟买时,欺诈已经开始了。当杰克逊问他为什么不阻止时,他说:“那是我老搭档的儿子,我不想做任何事情。”
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内庭
贝茨克雷格公司旋即宣告破产,而有利银行在欺诈中的损失高达7.5万英镑,银行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控告他们密谋诈骗银行。审讯进行了两天,几乎没有什么可以为被告辩护的。代表老贝茨的律师试图证明不存在欺诈行为,暗示该银行孟买的代理人试图通过鼓励小贝茨为虚构的货物开具账单来提高自己的营业额。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陪审团的青睐,审判以克雷格和贝茨被判两年徒刑、小贝茨被判五年徒刑告结,这成为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审理的最重要、数额最大的欺诈案之一。
经此一案,银行内在的脆弱性暴露无遗,有新丽如银行的前车之鉴,公众普遍对发生欺诈丑闻的有利银行失去信心,银行在1892年下半年也在有控制的状况下缩减业务、裁减员工,选择了自愿清算和重建的道路,以重拾公众的信心。1892年12月2日,新银行以“印度商业银行”的名称作为有限公司而注册成立,次年2月3日,老银行的自愿清盘开始,新银行于同日立即开始营业。
银行的人脉丰厚,显然足以让其绕过一些规则,进行了一次秘而不宣的平滑过渡。银行的存款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银行认为如果向存款人发出法定通知,必然要包含“清盘”“清算人”等字眼,这对于公众信心显然没有好处。于是,新旧更替被故意地放在台面下进行,希望在不引起储户注意的情况下得到默许,也就是说,当存款人的存款到期时,他们会接收新银行的存款收据来换取旧银行的存款收据。实际上,新旧银行的变更在资产和业务上基本原封不动,变化一方面在于根据1862年《公司法》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另一方面仍是增加了资本,并以有限公司的形式重新组织了股份。
但是就在中国而言,有利银行的地位已经不可挽回地削弱了,它早早退出了在中国的银行业竞争。因总行实行裁减计划,缩小营业范围,1893年以后的有利银行上海分行虽保持营业,但只有1名员工,次年就从分行降格为代理处,附设于怡和洋行,从1894年到1915年间,怡和洋行事实上代理经营着有利银行的对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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