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伤”
作者:洪范(原载世界日报)我们是做批发生意,即是二盘商。头盘商的利润很高,如果没有竞争对手,简直是数钱数到手软!零售商的利润起码有40%,在头盘商与零售商之间,二盘商只是赚取“零头”,利润最低,不多销,怎么赢利?所以说二盘商确实是要薄利多销。但是,“薄利”不是一张钞票那样薄,起码要在合理价格上赚取利润!
批发与零售,怎么样分别,据我所知的法律规定,直接出售给消费者自用,不管数量多少,都是零售,如果购买者购买转售给消费者,就算只是一件T恤,那不是零售。很多“新侨”误解了,以为一件以上就是批发;有些商店把三件就当作是批发,而且可以选择颜色,这种根本不是生意法。
而这些商店都是进口自己的货色,可以任由客户选择颜色,简直是破坏了销售法的规则。如果商店是向商家厂商“叫货”,通常是六种颜色一札,比较通销的颜色,被客户选择了,剩下的三种颜色,怎样卖?有些变成“库存”,也许只有留下自己穿。有些客户问:为什他们可以选择颜色,而且三件就可以当作批发?我说:你们可以向他们购买,因为他们有的是钱!据说,在山顶州府也是这样做法,引起当地的穆斯林人的不满,因为他们是在做零售生意,据说曾经有穆斯林人向有些商店警告,不要打破他们的饭碗!
人行道上的摊位或是小商店,都是一件两件三件在零售,那是人家在讨生活,不可能连这样的钱,也要跟人家在“抢”。可能会惹起麻烦,要居安,就要思危!不要碰到事情,才要临急抱佛脚,佛祖也会生气!
凡事要有个法有个度,不是为着利益,不择手段,而没法没度,难怪有些菲律人非常的不满!
一缸水,不能流转,就会臭,变成死水一缸!生意的“钱水”不能周转,也是会变成死窟!因此那些有十个缸却只七个盖的“商人”,看你的手怎样快,也是盖不了,所以就要天天销售来“填空”。怎么样去销售?只有削价!可这破坏了生意场的生态!
我不在商却言商。在商言商,在商不言商,只有受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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