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unday 发表于 2014-3-6 11:03

@灰绿灰绿
哈哈哈~快来~
我当新闻在看了,楼主有点意思~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1:06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0:44
笑了,没有菲籍就不能做生意的话,新侨这一二十年是怎么过来的,存在即合理。你说违法,要取缔。好,可以 ...

哦,对了,你那么光荣的炫耀你的那些丰功伟绩,介不介意po出你的真实信息?
这样也好让人把你的事迹如粪一般的泼向那无能的菲政府,让你成为众多新移民和海外华人们崇拜和羡慕的对象!{:6_339:}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1:19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0:57
噢,原来你违反零售法了,你还非法报关了,你的货物还都是无清单无票据的走私品,那又怎么样?你一样赚钱!
...

我说过存在即合理,新侨的生意一不伤天害理,二不扰民伤财。在风险与利益的权衡下,选择了灰色地带,这本来无可厚非。因为你政府政策如此,新侨为何不能顺水推舟。
政府严打时要取缔,这是新侨需要承担的风险,最多也就是花钱消灾。我对这类事件的当事人,我的态度跟你相反,只会抱有理解,而不是像你这样的冷嘲热讽。毕竟风头一过,生意一样照做。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2:51

本帖最后由 黑洞 于 2014-3-6 12:56 编辑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1:19
我说过存在即合理,新侨的生意一不伤天害理,二不扰民伤财。在风险与利益的权衡下,选择了灰色地带,这本 ...
俺可从没说过新侨的生意伤天害理,扰民伤财的, 而且也没有冷嘲热讽的,你要诬陷俺也无所谓

这到底是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

俺跟你争论的是,身为在菲律宾做生意的你,如果真有那种机会可以入籍,你就会那么清高,坚持做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宁可选择灰色地带,也不愿光明正大的合法做生意?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你还是会选择坚持做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你宁可选择灰色地带,也不愿成为这三流国家的国民来光明正大的合法来做生意, 那俺也就只能再次的无语了!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3:20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2:51
俺可从没说过新侨的生意伤天害理,扰民伤财的, 而且也没有冷嘲热讽的,你要诬陷俺也无所谓

这到底是你的 ...

1,再给一巴掌,啪啪啪。[一个大家庭的几个小孩,在外面被人“依法”欺负了,不去找大家长帮忙出头想办法,却只会自己在外哭天抢地,自己yy些天真和阿Q的办法想反击,要不就怪罪是那些已先搬家在外生活多年的兄弟在捣鬼,对他们的劝说不但不听,还把气发在他们身上]
2,原来入籍了就叫合法经营了啊,我就先不说入籍成本和条件了。先退一步说,按你的想法,新侨还需要合法缴税对吧,货物还需要合法领关对吧,货物成本总得来个二次方上涨对吧,新侨做赔本吆喝买卖对你来说更是最好不过了对吧?
3,把你的狭隘的国家主义收一收,你愿意入什么国家的籍是你的自由,干涉别人的选择自由你是多有蛋疼。另外我告诉你,新侨的二代很多都走法律漏洞额外多办一份菲国籍,又保留了中国国籍。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3:31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2:51
俺可从没说过新侨的生意伤天害理,扰民伤财的, 而且也没有冷嘲热讽的,你要诬陷俺也无所谓

这到底是你的理 ...

4,我对菲律宾本来就没长久居留的打算。既然你政府不打击我低成本高收益的经营方式,只是小打小闹而已。那我何乐而不为,继续保持现状,有钱赚谁不想要。等到你真正要取缔的时候,我早就打包袱走人了。烂摊子留着你自己慢慢收,你政府自己种的因,就得承受这份果。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3:38

猴脚戏子手 发表于 2014-3-6 13:20
1,再给一巴掌,啪啪啪。[一个大家庭的几个小孩,在外面被人“依法”欺负了,不去找大家长帮忙出头想办法 ...

俺看不出你那第1中俺说过的话错在哪里?欢迎指出
你的第2俺想问你,成为菲籍做零售犯法吗?新侨合法缴税用的是自己的名字缴的吗?缴够了吗?赔本吆喝买卖对俺来说根本无关痛痒,你新侨长新侨短的是想扇起他们对俺的围攻吗?{:6_307:}
第3,你想不想入哪国籍是你的自由,咱们争论中你只要确定的回答,俺还会哪来的那么多废话?新侨的二代很多都走法律漏洞额外多办一份菲国籍,又保留了中国国籍。这俺也有耳闻,要不然菲国哪会在贪污腐败的国家排名中同你的大天朝一样名列前茅呢?

super 发表于 2014-3-6 13:38

说句实话,来菲律宾是为了赚钱。如果要赚钱就要入这里的国籍相信很多人都没有那种能力。出门打拼就有一定的风险,只能各安天命了。这些老华侨就是巴不得把这些新侨全部弄回去。拿着一个奴隶,乞丐国家的国籍有什么好炫耀的,就算你一百代都躺在华侨义山,那也只能说明死也找不到根{:6_346:}

革命前夜 发表于 2014-3-6 14:07

咱其实是完全符合入籍条件的, 只是因必须放弃中国籍而作罢。 咱没有什么主子奴才概念,咱只为回乡无需签证,如此简单而已。商人无祖国, 咱只相信天助自助者,相信咱无论到哪个国家,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封建国家, 咱同样会成功。

黑洞 发表于 2014-3-6 14:27

革命前夜 发表于 2014-3-6 14:07
咱其实是完全符合入籍条件的, 只是因必须放弃中国籍而作罢。 咱没有什么主子奴才概念,咱只为回乡无需签证 ...

商人无祖国,说得好!
入不入哪国国籍本来就是各人的自由,俺跟楼主争论的是那些做着生意,准备扎根以此的人,难道有机会合法化手续或能够加入居住国的国籍不是在生意上和家庭生活上较方便吗?
当然,对于那些准备来菲捞一票或赚一笔钱,过后就要回家乡享福,还有那准备再次移居他国的人
入了居住国的国籍反倒真的成了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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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各位龙友再次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没文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