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熊 发表于 2014-4-8 10:50

辞职的压力越来越大

    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裁定对参议员茵里礼、晶贵和黎维惹提出掠夺罪和贪污罪控告有合理根据后,要求他们辞去参议院职务的压力越来越大。上周,他们在参议院的同僚美廉·仙爹戈发表谈话说,既然司法机构认为对他们的控告有合理根据,他们应该辞职。昨天,去年在仑礼遝公园发动百万人游行抗议政治分肥制度的民间组织“废除政治分肥网”发起签名运动,认为到了这个时候,这三名参议员应该有羞耻之心,自动下台。如果他们不辞职,参议院应该开除他们。该网站说,人民选举他们,他们对人民应有敬畏之心。
  人在国外度假的参议员黎维惹昨天通过他的律师布德根分别向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和大理院提出重新考虑要求和临时禁令动议,要求反贪检举官办公室对其裁定重新考虑,并要求高院颁佈临时禁令,阻止反贪污检举官办公的行动。律师布德根表示,黎维惹是清白的,他没有辞职的必要,是选民选举他,他无需辞职。同一天,茵里礼前助手芝芝·黎耶斯和证人瑜美·大顺也向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提出重新考虑的要求。
  法律规定,在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通知他们对其控告有合理根据后,被告有五天的时间可以决定是否提出重新考虑的要求。黎维惹、黎耶斯和大顺提出要求是他们的权利。黎维惹等人要求对他们的裁决进行重新考虑是应有之义,这既是法律程式,也是他们的权利,无论什麽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进行最后的努力,不会轻易放弃。到昨天为止,茵里礼和晶贵尚未对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的裁决作出反应。
  黎维惹等人不辞职,参议院会把他们开除吗?这是历史上第一批参议员被裁定犯了掠夺罪和贪污罪,参议院没有前例可援,也没有把他们开除的法律。参议长狄里仑日前表示,这件事让他感到为难,是否辞职取决于他们的决定。这麽来看,参院大概不会採取行动,以免有落井下石之嫌。
  虽然黎维惹等人拒绝自动辞职,但是如何关押他们的问题已经甚嚣尘上,不少人认为,即使他们不自动辞职,对他们进行逮捕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美廉·仙爹戈上周表示,不能给他们特殊的待遇,必须把他们关押在普通的监狱裡。昨天,参议员伊斯古礼洛和奥斯敏迎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法律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所区别,如果反贪污法院对他们签发逮捕令,关在什麽地方应有法官决定,不能对他们特别的照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果真到了这一地步,即使法官有意法外开恩,公众和舆论也是不会答应的。
  虽然说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收到被告重新考虑的要求后有六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思考,但并不是说,必须在六个月后才能就是否对他们起诉作出决定。反贪污检举官办公室经过一段时间考虑后,也有在短期内作出决定的可能。一般的看法是,维持原议,对茵里礼、晶贵和黎维惹等人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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