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4 发表于 2017-10-6 12:39

商总强势阻挡「伊纳卡」


作者:林英辉(原载《世界日报》)

很久没有详细阅读本地消息,那天从朋友圈看到转载的“赞黄年荣理事长”的文章,说黄理事长做了一件超级大好事,而本报的大字标题则是「商总强势阻击马尼拉市政府『外国人注册」法令』。

何以本篇题目出现「伊纳卡」?初时笔者以为是马尼拉市长,咱们华人的好朋友伊纳的方案,原来又是「美丽误会」,之所以与「伊纳「有」关系」,原因就在「外国人士电子登记卡“的英文电子注册外来保护卡的简称,可以说与”伊纳“没有关系,只是”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想当年伊娜的竞选口号“Erap Erap Walang Mahirap”,所以要相信伊纳,他一定不会“起人尾注”的。回想两年前的一次市长招待会,洪市议员英钟先生对现场新闻界的从业员介绍伊纳的德政,尤其是对华人的友好,所谓「行动最实际」,伊纳真的做到,所以伊纳在笔者的心目中是一个好的父母官。

说到「伊纳卡」,据说「发明人」的目的是要更好的「保护」在马尼拉居住超过三个月的外国人,为了做好「保护」工作,所以要收取费用,「盛惠」 3200披索,即报到费1200,年费2000。如果问笔者有什么看法?作为同胞,当然认为是「搵老衬」,岷市府真的当外国人,尤其是中国人是「水鱼」,天下间的其他国家绝对没有如此充满「大智慧」的提案,以前咱们国家曾经实施向外国人收取「人头税」,笔者以前还是「外国人」的时候,给了不少人头税,一切既往矣,想不到变相的人头税差点又出现在廿一世纪。

黄理事长果然厉害,还「放雕「如果实施」伊纳卡」,一定要告到大理院,这是大无畏的果敢表现,诚如黄理事长提出的理由,根本越俎代庖,明明是移民局的「头路」,你市政府也要管,说到底没有种族歧视,只是君子爱财,取之「无」道罢了!

商总果然是最高机构,多年来为了华社及华人的福祉戮力以赴,尤其是领导人的实际行动,敢于以法律讲理,而非「了钱消灾」,这就是进步,既然咱们已是华裔菲律滨人,就得好好利用这个「身份」来反抗不公不义的法例,舍此没有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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