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6 发表于 2017-10-17 10:51

从“导停”被撞死说起


作者:小刚(原载《世界日报》)

所谓「导停」,是指那些在街道上引导司机停车的人。在一些拥挤街道,如华人区王彬街周遭,做「导停」的一部分是隶属市政府的管理员,他们按停泊时间收费;另一部分隶属描笼涯,按车数收费;还有一些属于「个体户」,随意司机给多少,这些「个体户」大多是无业游民,赚点零钱吃饭而已。在大马尼拉,这类靠「导停」糊口的不在少数。
  
日前有则报导,说在敦洛区(Tondo)十号路,一名十四岁年轻「导停」男子遭卡车撞死。据说,当时受害者试图拦住正要开往第十六码头的卡车,向司机索讨五块钱。 「司机还先下车,随即又上了车,然后就启动卡车并撞上了那位孩子」。至于为何下车后又上车,并撞上这名年轻人,司机只是解释说「没有注意到受害者还走近车旁」,但他已被关押,并将面临过失杀人的指控。
  
虽然我不知道这位司机是不是真的没有注意到受害者走近卡车,如果真如他说的,那么法律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宽处理。

说实在的,笔者对那些在路上拦住车辆强索硬要的无业游民,尤其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就如神经病一样死缠烂打迫司机留下「过路钱」,即使被车撞了也难以给予同情。

笔者就见到过无数次这种情况,几个小孩在并不宽阔的路上突然冲出来挡在道上,司机根本没有要停车的意思,可这些小孩却用手乱指一通,给人感觉他们是在指挥泊车,然后伸手要钱,若是司机不给,他们要么趴在引擎盖上,要么爬上车厢,反正就是逼你给钱。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司机不得不掏几个零钱打发,但有的货车司机,或许他们身上连一个钢蹦儿都没有,哪里能施舍呢?遇上手头没钱且性子暴的司机,不出事才怪!
  
针对这些在街头强行索取小费的「导停」者,每个区的描笼涯要么统一管理,要么统统赶走,因为这是描笼涯不可推卸的责任。

热心市民林先生 发表于 2017-10-17 14:28

和Barker一样,其实大家自己看路线牌就知道上车了,Barker随便在那指挥一下,喊一下路线,装出很努力帮司机拉客的架势,然后管司机要上五比索十比索,看得出司机大都不情愿。

菲龙。。。 发表于 2017-10-17 14:32

烦死这些人尤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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