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原告撒谎的结果
作者: 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菲律宾最高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推翻了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对涉嫌在数小时间先后强奸了一位被公认为「AAA」少女的被告阿马雷拉和拉乔(Amarela和Racho)的原判,下令法庭释放这两名原来被判无期徒刑的嫌犯。
AAA宣称她在2009年2月10日晚和11月凌晨遭到Amarela和Racho强奸。 2012年6月26日,纳卯地方法院法官认定Amarela和Racho强奸罪名成立,裁判他俩终身监禁,同时被要求向原告各支付55000比索作为民事和道义赔偿金。
阿马雷拉和拉乔分别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在1960年判塔诺案中确立的「女人声誉」原则,维持原判。阿马雷拉和拉乔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菲律宾最高法院否决了所谓的「女人声誉」原则,宣判阿马雷拉和拉乔强奸罪名不成立。
其判词说,「经过对记录的仔细审查和对AAA证词的仔细审查,合理的怀疑依然存在,因为我们并不完全相信AAA是在说实话。尤其是下列情况会对她的证词的可信度产生怀疑:(1)在她的宣誓书投诉中出现的AAA故事的版本与她在法庭上的证词有很大的不同;(2)AAA不能轻易识别Amarela,因为犯罪现场很黑,她只是第一次见到他; (3)她的证词缺乏关于她如何违背她的意志而被带到舞台下的细节情况;(4)医疗发现不能证实身体受伤,并且没有任何强迫进入的迹象。」
此案最终的判决和六十年代香港放映过一部西片的故事相似。故事讲述一个少女和男朋友到郊外游玩,后因他俩发生了口角,少女独自到河里去游泳,被几名驻法国的美国大兵强奸。但法庭却因受害人在法庭上的证词与事实不符合而裁定强奸罪不成立,那几名被控的美兵当堂无罪释放。被强奸的少女在被告的辩护律师蓄意误导下说,美兵把她抬到岸上,然后撕破了她的内裤,才强奸了她。当这位少女讲完后,被告的辩护律师拿出一件完整的内裤,证明被强奸的少女在法庭上撒谎。法庭遂判美兵无罪释放。该影片倒述少女和男朋友口角后,独自跑到河边脱下了内裤,到河里游泳,几名从上游走过来美兵发现,色心突起,强奸了她。被告的辩护律师知道受害者羞于说她脱下内裤到河里游泳,于是误导她在法官面前说谎话。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