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4 发表于 2018-5-9 09:49

严禁噪音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不久前,笔者曾在本栏写过一篇《限制居民区噪音》的文章,是读到奎松省(Quezon)第四区代表安杰琳娜‧陈提交的第一0三五号众议院法案有感,安杰琳娜建议将所有个人或商业机构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定为违法行为。包括收音机、CD播放机、电视机、扩声器、鼓、扬声器、卡拉OK视唱机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扩声设备都属于此法约束范围,规定只能在上午八点至晚上十点期间使用,为的是避免「在居民区内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骚扰」。对所有违规的商业机构,将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总裁、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都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笔者对这条限制居民区噪音的法案表示举双手赞成。
  
事隔一个多月,又读到菲众议院将通过一项要求禁止住宅区使用卡拉OK设备的法案,更感觉严禁噪音势在必行了。
  
这次众议院通过的禁止噪音法案,就是根据安杰丽娜‧陈起草的解决住宅区音响设备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噪音污染的法案。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在住宅区大声播放音乐,或大声唱歌,这些卡拉OK设备大多是置于公共道路或者路边,不只一般民众,很多描笼涯的人员也是如此,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能听到「鬼哭狼嚎」的嘶叫,让住在附近的人不堪骚扰,又无可奈何。

就如安杰丽娜‧陈说的:「噪音不仅会导致交谈困难,还影响人们的睡眠质量,对某些种类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作为一种压力的来源,噪音也可能引发高血压、心脏疾病以及神经功能紊乱。」

  
其实大家都明白,大音量的噪音,会给人带来严重的不适感,影响身体健康。菲人虽然天性乐观,喜爱唱歌跳舞,但在居民区肆意响亮播放音乐和大声唱歌,这是对其他人作息权益的损害,必须加以制止!
  
笔者以为,不光是要取缔住宅区使用卡拉OK设备,也要取缔那些将摩托车的消音设备卸装的骑士。
  
现在摩托车大量增加,但有些人唯恐人家不知他有摩托车似的,把消音器拆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在晚间更显刺耳,扰人清静。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将其同时列入禁止噪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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