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9 发表于 2018-7-20 13:53

代理首席大法官的计谋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斯达特贝诗—阿尔伯特德尔罗萨里奥研究所纪念南海仲裁案判决二周年举行的论坛,其实是对中国和杜特地的「斗争大会」,前外交部长阿尔伯特‧德尔‧罗萨里奥在论坛上致的「欢迎词」是题为《中国大盗窃案》。他在致词中骂中国是「一个霸凌者」、「大盗窃犯」、「一个大狂暴者和国际歹徒」。他这样破口大骂中国和他曾担任过菲律宾外交部长的身份完全不符合,不过非常适合美帝豢养的「American boy」身份。在论坛上的诸多演讲中,菲最高法院代理首席大法官安东尼‧加彪的讲话最值得中方注意。
  
加彪大法官在演讲中建议,菲律宾以海牙常设仲裁庭裁定南海的岛礁没有地质特征可产生专属经济区为前提,分别和越南、马来西亚签订海上边界协议。他说,首先是由菲律宾和越南签署两国在南沙群岛以外的重叠扩展大陆架的海上边界协议。在这个协议里,菲律宾和越南之间没有重叠的专属经济区,只有重叠的大陆架。海边界线将是中线。其次,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之间可以签订类似的海上边界协议,以划定其毗邻的婆罗洲和巴拉望之间的专属经济区。在这个协议里任何一个国家在南沙群岛都没有专属经济区与婆罗洲或巴拉望岛的专属经济区重叠。加彪大法官特别指出,虽然中国不是以上的两个协议的任何一方,但这样的协议也会通过国家惯例的裁决。
  
加彪大法官也献议菲律宾对吕宋岛海岸向南中国海延伸大陆架界限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索赔。这是菲律宾的单方面行为,就像菲律宾对菲律宾海的Benham Rise的延伸大陆架界限提出索赔一样。菲律宾不需要中国同意或参与提出此索赔。这一说法的前提就是海牙常设仲裁庭裁决菲律宾在吕宋岛沿岸有一个完整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他说,联合国委员会必须尊重仲裁庭的裁决,因为仲裁庭就像联合国委员会一样,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授权下设立的。这位大法官这样形容海牙常设仲裁庭,似乎忘记了联合国官方微博在2年前的7月13日称,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设仲裁法院,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加彪大官法的这种谋策一旦被菲律宾执政当局执行,中方就会很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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