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9 发表于 2018-7-28 14:07

拉普勒一案无关新闻自由


(原载于《世界日报》)

上诉法院特别第十二分庭七月二十六日就网上媒体拉普勒(Rappler)的上诉作出判决:重申根据一九八七年宪法,媒体必须百分之百由菲律宾公民主有;拉普勒关于取消证监会(SEC)撤销该媒体的注册证书的要求无效;下令证监会重新对美国公司奥米亚尔(Omidyar)赠送给拉普勒员工的股份重新进行调查;证监会对拉普勒的决定与新闻自由无关。
  
近期,新媒体拉普勒(Rappler)出尽风头,对国家大事发布了不少耸人听闻的消息。此举导致杜特地及其政府不满,在许多场合批评该媒体散布“假新闻”。今年一月十一日,证监会取消了拉普勒的注册证书,理由是,该媒体不是百分百由菲律宾人主有,美国公司奥米亚尔向该媒体注资一百万美元,违反了一九八七年宪法对媒体主有权的规定。
  
拉普勒首席执行官马丽亚.丽莎争辩说,美国公司奥米亚尔已经把他们的股权赠送给了该媒体的员工,因此该公司并没有违反宪法有关对媒体规定的条款。为此,拉普勒向上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证监会的有关决定。
  
就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来看,拉普勒接受美国公司奥米亚尔资金是事实,至于后来声称把他们的股份赠送给该媒体的员工,这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一个措施。上诉法院的判决指出,根据拉普勒和奥米亚尔公司的签署的文件,奥米亚尔对拉普勒仍有控制权,这显然违反了反傀儡法的有关条款。根据一九八七年宪法,证监会撤销了拉普勒的注册是有根据的,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上诉法院的判决也指出,证监会的行动与新闻自由无关。

虽然上诉不能得直,但是拉普勒首席执行官丽莎却表示,她们也获得一些分数,如证监会必须对奥米亚尔公司赠送给该媒体员工的股份重新进行调查,证监会不能实行他们自己的法则,证监会撤销该媒体的注册证书是错的。她没有透露拉普勒的下一步行动,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对上诉法院的判决,总统府表示欢迎。总统发言人罗计昨天声称,上诉法院确认证监会撤销拉普勒注册证书的决定是正确的。该判决也支持总统府的立场——这个案子与新闻自由无关。

不过,刚刚卸任的监察专员莫拉礼斯昨天在沓义市举行的外国记者协会座谈会上却认为,如果你看看拉普勒受到的待遇,菲律宾的新闻自由好像倒退了。莫拉礼斯一向站在反对派的立场,她不满上诉法院的判决不足为奇。

就上诉法院对拉普勒一案的判决来看,既裁定证监会撤销拉普勒的注册证书是合法的,但是也下令证监会对美国公司奥米亚尔赠送给拉普勒员工的股份重新进行调查,并且表示证监会的决定与新闻自由无关。明显的,证监会占了上风,对拉普勒的决定获得法院肯定。不过却留下一条尾巴,证监会必须对拉普勒员工获得的股份进行调查,表明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案,拉普勒还有抗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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