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浪费物质
作者:小刚(原载于《世界日报》)
前周超级台风“山竹”驾临,全国处于紧急状态,当它于九月十五日凌晨在吕宋岛北部卡加延省登陆,瞬间影响五百多万人的正常生活。据菲律宾气象局发布的报告,十二个地区拉响三级警报,八个地区拉响二级警报,二十一个地区拉响一级警报。 “山竹”横扫期间,所有航班取消,政府各救援单位二十四小时严阵以待,密切监控各省受灾情况。这场台风夺走六十四条生命,并有数十人失踪或受伤。
菲律宾属于多风灾的海岛国家,每年都有几十个台风过境,狂风暴雨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的生活带来巨大损害。然而天灾无情人有情,每次灾难来临,都能看到社会团体及个人向灾区人民伸出援手,像华人社会的许多组织,包括商会组织、慈善组织等,都会抱着人溺己溺的精神在第一时间给予帮助,物质也好、金钱也好,都是尽其所能慷慨捐献。不过,光靠这些民间组织的捐助远远不够,而政府又钱袋羞涩,国际救援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那么要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募集大批物资提供给灾民呢?
几年前读到一篇报导,说菲律宾海关没收了大批走私物,包括生活用品及食品,准备销毁。当时笔者第一感觉是: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免费送给那些无家可归者、或者遭受风灾水灾的灾民?于是在本栏提出一个小小的建议,希望这些政府部门不要销毁没收的走私货,可以成立一个专管部门,不管吃的穿的用的,统一归类,食品只要没有过期的,都可以分发给那些灾民。至于一些机械类的,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则可以上税拍卖,拍卖所得资金留着救济灾民。这是一举数得的事,总比一把火烧掉要好吧!还好,这次“山竹”肆虐后,财政部(DOF)就命令海关局(BOC)立即向社会福利部发放被查获的走私大米及其他食品,以加强政府对台风袭击的准备工作。
按“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第十章第一一四一条规定,海关局扣留的货物可以在经财政部长批准后“捐赠给另一个政府机构,或由海关局宣布供官方使用”。
这就对了,作为一个本身没钱且自然灾害多的国家,不能浪费任何物质啊! 說的好 如果是给穷人,他们就没办法偷了。如果是销毁那他们就可以销一点,然后其他的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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