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特地总统健康问题
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由于杜特地总统脸黑,引起大家的关注,再加他在一星期前的菲律宾军官学校校友会晚餐会上坦承他曾经到仙道斯红衣主教医院作内视镜检查食道和大肠,同时还向大家保证说,如果罹患癌症会告知民众,如果自己到了癌症第3期,宁可放弃治疗。但他认为自己只是患有巴瑞特氏食道症。因为总统这样说,一些人就跟着胡思乱想、喋喋不休。特别是杜特地总统与其家人偷得浮生三日闲,前往香港度假,更加引起有关其健康严重问题的猜测。有家民调公司立即进行了一项调查,询问菲律宾人是否相信杜特地病情。不过,根据我的研判,总统目前的健康状况还算是良好,如果有健康问题的话,那是“政治健康”问题。
菲律宾1987年《宪法》第七章第十二款明文规定说:“如果总统患重病,应向公众报导关于总统的健康情况。不得拒绝负责国家安全和外交的内阁成员和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在总统患病期间晋见总统。”
这也就是说,现行宪法的条款清晰准确规定在“总统患重病”的大前提下,才公布总统健康状况,而不是规定公众应该了解总统在其任内每次测试或体检的结果。杜特地公开表示,如果患癌症会告知民众。这完全是按照宪法行事。某网络媒体的政治分析家夸大地说,杜特地总统应该出于“宪法,历史,政治和经济原因”披露他的真实健康状况。反对派的成员也发表声明表示,迫切需要总统健康的透明度。这突显出这些人在践踏现行宪法。
目前公众对杜特地总统的医疗状况的猜测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因为大家忘记了现行宪法的规定。大家都非常清楚知道,总统的疾病对菲律宾国家福祉的影响有多严重。站在杜特地政府对面的反对派更加不要“猴急”,因为现行宪法第七章第十一款明文规定说:“在总统向参议院议长和众议院议长送达其不能视事的书面声明至送达其恢复视事的书面声明之间的时期,应由副总统作为代总统行使总统职权。如果内阁多数成员向参议院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关于总统不能视事的书面声明,副总统应即作为代总统行使总统职权。”假如反对派不能遵奉宪法行事,那就为杜特地营造了一个宣布为“革命政府”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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