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总配合劳工部举办规定商业机构职业安全人员培训课程
原标题:商总配合劳工部举办法律所规定商业机构职业安全人员培训课程
菲华商联总会讯:菲律滨共和国法案11058号规定并由劳工部颁发198-18执行规则,所有商业机构均须设有一位职业安全人员及急救员各一人,否则劳工部检查时发现没遵照,将被罚款,每天四万元,相当严重,本会遂决定举办职业安全人员及急救员培训课程,以备各商家遵照。
本会于元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七楼大礼堂及楼下展厅配合政府劳工部MR.LORENZO B.MELENDEZ及TAMKENE PHILS.INC.MR.DENNY ALONZO分别举行安全与健康( BASIC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TRAINING)培训班开幕式。
本会副理事长兼劳工督导黄美丽致欢迎词,劳工主任陈章成董事及共同主任施嘉年负责参与,本会黎刹法律策略中心代行政主任李培培律师(ATTY.KRISTINE DY)任司仪,秘书长秘书兼劳工秘书洪瑞萱及黎刹法律策略中心成员协助。
安全与健康训练课程报名学员共有一百零三位,分成二班,每天上午八时半至下午五时半,上课四天至元月十七日,接着元月十八及十九日两天进行急救员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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