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捐 死人捐
作者:剑客 (原载于《商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华社婚宴上开始流行双方囍家当众捐款给他们参加的社团,有时先男家家长捐款给十多间社团,动辄数万至数十万,一通拍照留念后,轮到女家家长重复同样的步骤,各社团代表排队上台“领奖”,最后“排排企”合影,台下社团“佐办”忙着拍照写新闻,隔天发到五大华报,刊出后再风光一次,皆大欢喜。
但如果换成其中一方的家长是大侨领或参加多个社团,另一方家长并非“社团人”,场面就很尴尬,风头被亲家抢了,心里肯定很不是滋味。更严重的是有些“准亲家”因在安排社团上台的事情上闹翻,搞到婚礼取消或延期,苦的是那对苦命鸳鸯,本来结婚是两个年轻人的事情,但因双方家长好面子争执而告吹,你们说冤不冤?
婚宴上当众捐钱给社团的风气有必要收敛一些,数十个社团排队上台,公开展示捐款支票,有的还宣布捐献金额,若在场餐馆侍应和其他菲人(控制音响、灯光工作人员)与匪徒有勾结,不知这些社团代表和双方家长还敢不敢这样公开“露财”?笔者以前参加过一场婚宴,主持人在介绍谊父母时,用英语公开宣读他们所拥有的公司,显示个个都是大富豪,譬如现在有请XXX公司董事长某某人⋯⋯让笔者替这些谊父母捏一把汗。
以前华社没有那么夸张,结婚捐款都是婚宴后各自拿到所参加社团捐献,再由社团发致谢新闻到报社刊登。现在登报还不够,还要在现场拍照过过瘾。
笔者和友人讨论此事,友人脑洞大开建议,既然婚礼能当场捐款,为何不来个死人捐?也就是某人物逝世后,家属与其等到出殡后再捐给社团,倒不如在出殡前夕举行公祭时,或者在出殡之日棺材入土或火化前,在灵柩前当场把奠仪瓜分捐给各社团代表,岂不更省事?除了能确保社团代表会出席葬礼,死者在天有灵看到孝子贤孙在他灵柩前捐款给生前关心或领导过的社团,想必会含笑九泉,何乐而不为?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我认为在捐献给各社团的同时,最好也捐点钱给菲律宾人的慈善机构,帮助小菲穷人,毕竟我们是寄居人家的地方,搞好关系是必要的。取之社会用之社会是最大的慈善事业。 初来客 发表于 2019-2-27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在捐献给各社团的同时,最好也捐点钱给菲律宾人的慈善机构,帮助小菲穷人,毕竟我们是寄居人家的地方 ...
意见很好,也是一片善心。但是用,小菲,一词就抹杀了一切。
对不起,用词不当,应该检讨,说声对不起。{:6_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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