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到底该不该判死刑
作者:郭彩荣(原载于《世界日报》)
就在最近,拉普拉普市的一位华裔高中女生,在去教堂的过程中,遭遇歹人挟裹,最后被性侵后,女生被杀害,且被割掉若干器官,残忍扒皮……这种令人发指的兽行,遭到了菲律宾全社会的抵制和唾弃。
杜特地总统怒言斥责该行为,言之凿凿让警察火速破案;菲律宾律师公会一面声讨该行为是“魔鬼一般的举动”,一边申请给受害人家属法律援助,声言要让犯罪嫌疑人把牢底坐穿,终生不得保释。
坦率说,“恢复判处强奸犯死刑”的话题,只是市民话题,并不值得严肃的法理讨论,菲律宾沿袭美国,针对强奸案量刑的争论,也已明文写入法律,虽有女权组织不断上街抗议针对性别的行为暴力,量刑过轻,但是如果一旦强奸罪责成立便要判处死刑,反而会诱人杀机,结果把受害者置于了更加危险的境地。
今天,媒体舆论间,对于强奸犯的一致声讨,恢复死刑的舆论声援,只不过是因为在争论中,人们很快就发现,简单的法理解释,并不能回应“恢复强奸犯判处死刑”内含的丰富表达内容,也没有考虑到这种通过脸书等媒体转发,造成民间舆论场的示威效应。
社交媒体的“恢复判处强奸犯死刑”,与其说是在表达观点,倒不如说是在表达一种示威姿态;与其说是想修改某一法条,还不如说是想刺激社会机制运转起来。
在菲律宾家族政治无法扭转,民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以矫枉过正的逻辑、刺人眼目的观点将某一问题,尤其是那些社会治理痼疾变为公用议题,几乎是解决该问题成本最低的方法。这个过程未必需要经人策划,参与者也大多是下意识的,只是方法的便捷、低成本天然适合急切的情感表达。
这是一种原始朴素的民声,和其他渠道有限的民意表达比起来,这种表达更纯粹也更有信息量。它当然会遇到质疑、辩驳,也没有义务展现出无可置疑的“正确”和“理性”。至于分析、消化这种表达的内容,并导出公共政策的合理方向,则应该是当局的任务。 “算了吧,都焦了。” 要是女人把男人强奸了呢{:1_138:},不敢往下想 feilongwang168 发表于 2019-3-20 20:20
要是女人把男人强奸了呢,不敢往下想
是的 男女平等的吧, 新闻曾经看到过这类消息, 也就在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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