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7 发表于 2015-12-5 13:11

商总施超权出席移民局讲解会听取移民局遣返令之各项细则


菲华商联总会讯:本会外交委员会主任施超权在理事长张昭和的指示下,于十一月廿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赴移民局出席移民局讲解会,受邀参与者尚有多国外交使节及外国商会领袖。是次讲解会主讲人为DR.PAUL CHUA及移民局法律处处长ATTY.ARVIN G.SANTOS讲解内容,包括:

    一、遣返及被拒入境的一般条款,是ATTY.ARVIN SANTOS主讲。
    二、外国人被遣返,一般在被举报有不法行为的情况之下,但是,仍需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与审核。
    三、详细审理后而发之遣返令,通常在三十天内执行,而自愿遣返者在移民局签署完法令后立即执行。
    四、遣返者还须交付国调局清单,有效护照,机票及清付移民局规定之费用。

    小图上DR.PAUL CHUA,小图下移民局法律处处长ATTY.ARVIN SANTOS,右图本会外交主任施超权在聆听有关情节。图二施超权与主讲人及多国使节合照。下图参加讲解会之各国商会领导及外国使节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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