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管理员8 发表于 2019-3-30 09:50

黎莎被捕与新闻自由


(原载于《世界日报》)

拉普勒执行官马丽亚.黎莎昨天早晨从国外回来时在马尼拉国际机场被捕,但是在中午交保获释。对这次被捕,她已有心理准备,飞机降落前就在网路发文声称,这将是她第七次保释。到目前为止,她在法庭已有九起案子悬而未决。
  
人们记得,上个月她因网路诽谤罪被捕,后交保获释。仅仅一个月后,为什么又被捕呢?两天前,巴石市地区审判法院第二六五分庭法官巴齐戈签发逮捕令,以反傀儡罪逮捕她归案。
  
拉普勒是一个网站,素以敢言、抨击政府著称。去年一月,政府以该网站接受外国资金为由,违反法律,撤销了该网站的执照。法律规定,新闻媒体必须由菲人全资拥有,而拉普勒却接受印尼公司奥米迪亚网的巨额资金,让该公司持有菲律宾托管人收据(PDRs)。但是拉普勒却表示,运营资金都是该网站所有。
  
对黎莎再次被捕,一些媒体纷纷作出不平之鸣,菲律宾全国记者联盟(NUJP)、媒体自由与责任中心(CMFR)分别表示,这是政府对新闻媒体的骚扰,意在进行恐吓。
  
总统发言人班尼诺昨天对黎莎被捕和媒体的反应作出回应说,她的被捕不是新闻自由问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签令对她进行逮捕一定有合法的理由。据悉这次她被捕,是国家调查局向法院控告她违反反傀儡罪。
  
拉普勒案子和黎莎屡次被捕,尽管过去也有新闻从业员被捕,不过像她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拉普勒是一个新闻网站,为什么却经常行为新闻主角?原因是,该网站给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对政府、尤其是杜特地政府的施政措施进行抨击,如扫毒行动、反贪污活动。“逢杜必反”是拉普勒的特征,这不能不令人对该网站的立场产生怀疑。由于该网站的立场和态度,因此成为国家调查局的侦查对象。
  
关于新闻自由问题,菲律宾沿袭西方政体,尊重新闻自由,无论是媒体还是记者都有畅所欲言的自由,这是大家知道的,也是国人引为傲的。人们知道,自由与集中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单方面强调自由往往流于无政府状态,因此应该珍惜自由,不能假新闻自由的名义以达到某些势力的政治目的。拉普勒网站的资金来源已有问题,又经常对杜特地及其政府进行攻击,令人对该网站的立场和动机产生怀疑。
  
黎莎被捕后一些新闻媒体对她表示同情,并对法院的态度进行批评,这是可以理解的。基于同行的感情,批评政府的行动,对黎莎予以声援,无可厚非,不必进行过多的反应。
  
怎么看待拉普勒的资金问题和黎莎的案子?菲律宾是一个法治国家,国人享有新闻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拉普勒问题和黎莎的案子,还是让法律来说话。丽莎的案子涉及许多内容,涉及名誉诽谤、网路诽谤、逃税漏税等,这些问题应由法院来审理。她是否应负法律责任,也由法官来裁决吧!

valand 发表于 2019-3-30 11:03

我还以为是菲律宾国父黎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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