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康地屠杀案:沉冤待雪
维斯康地屠杀案:沉冤待雪(商业镜报社论)
数日前,劳洛.维斯康地(Lauro Vizconde)逝世,并未能让“维斯康地屠杀案”(Vizconde massacre)盖棺定论。相反地,它重启了这个案件。虽然案件的审讯早就结束,或许已经满足了法律上的要求,但正义仍然未能伸张。要伸张正义,就必须认明凶手的身分,让他们偿罪,并施予适当的惩罚。
回忆起1991年6月30日,维斯康地家里的三名女子:47岁的母亲伊斯特莉沓(Estrellita)、18岁的女儿卡米拉(Carmela)及7岁的幼女珍妮弗(Jennifer),惨遭冷血杀害,卡米拉甚至被奸杀。嫌犯是多名来自显贵家族的富二代:休伯特.韦伯(Hubert Webb)、安东尼.雷哈诺二世(Antonio Lejano II)、贺斯比休.费尔南德斯(Hospicio Fernandez),迈克尔.葛查连(Michael Gatchalian)、米格尔.罗德里格斯(Miguel Rodriguez)、彼得.埃斯特拉达(Peter Estrada)、乔伊.菲拉特(Joey Filart)及阿特米奥.文图拉(Artemio Ventura)。
1995年8月,巴兰玉计(Paranaque)地方法庭开始审理此案,法官是阿美莉沓.托伦蒂诺(Amelita Tolentino)。案件集中在证人杰西卡.阿尔法罗(Jessica Alfaro)的证词上。她当时供称,亲眼目睹韦伯和他的朋友们犯下该罪行。韦伯辩称,案发当时,他人在美国,因此不可能犯案。
2001年1月4日,托伦蒂诺裁定被告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并判处他们无期徒刑。
2005年12月16日,上诉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地方法庭的原判。
2010年12月14日,大理院审理此案时,发现主要目击证人的供词难以采信,而韦伯的辩词有充分证据,因此判决韦伯及所有被告无罪释放,除了仍然在逃的乔伊.菲拉特及阿特米奥.文图拉。
亚谨诺总统下令执法当局重新研究此案,并在追诉期失效前,继续跟进。政府成立了一个特别小组。司法部长德利马(Leila M. de Lima)公布调查报告,指有充分证据证明,案发当时韦伯正在国内。移民局磁盘档案显示,韦伯全家1991年3月出国,韦伯并未同行,他们于1992年10月回国,这次韦伯与他们同行。四名证人作证说,他们在那段时间,目击韦伯参与不同活动,而他们全都通过测谎仪。但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double jeopardy),无论浮现任何新证据,都不能再重新审判已获释的被告。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经过警方、目击证人、检察官、被告律师、法官、大法官、劳洛.维斯康地、反罪恶及贪污志愿者(VACC),以及数百万名受害者的支持者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及资源,我们最终落得一场空。
当然,我们不能允许犯下这种滔天大罪的肇事者逍遥法外。若真实无辜,为何菲拉特及阿文图拉选择逃亡?若有关政府官员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来洗刷冤屈,是否要等待私人侦探及民众,自发协助受害人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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