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海 发表于 2016-2-28 05:45

选票大买卖

选票大买卖
(标准报社论)

离5月9日大选只有两个半月,选民已经开始听到全国候选人互相指责买票。
有一个视频显示副总统敏乃(Jejomar Binay)向人龙派发百元现金。这件事情影响恶劣,他当参议员的女儿不得不站出来说明,这个视频是圣诞期间拍摄的。她说,他们家族有派钱的传统。
现在敏乃的阵营指责执政党总统候选人、前内政部长罗哈斯,挪用有条件现金转移方案(CCT)收买穷人的选票。
我们不知道这个指控到底是指买票行为,还是自由党利用它唾手可得的公帑?
买票行为,无论资金来自何处,是应受谴责的。但出售自己的选票是选民个人的决定,而个人决定无法被立法规定或管制。这就是为何很难杜绝这种行为的原因。
界线是模糊的。如何说明收买选票的行为?现任官员或他的手下派钱给选民,可以直接被视为买票,但如果是现任官员在天灾时分发赈灾物品,或者提供篮球队球衣,又或是帮助垫付丧葬费呢?在这两种情况下,意图是良好的,官员显示善举行为,选民自己判断该不该选这个人。
对那些在街头上挣扎着养家糊口的人来说,首要考虑的不是候选人的资历或诚不诚实,而是他或她能改善老百姓每日生活的能力。桌上是否有食物,有咩有好工作,能不能有良好的教育以及其他社会服务?
候选人们非常明白这一点,并会充分加以利用。很多选民都是挣扎着如何生存,他们随时会出卖自己的选票来换取短暂的利益,这就是这个国家的政治丑态。因此他们(政客)也抗拒,甚至反对改善选民教育的努力。他们可以从没有脑子的选民中获益。
要敦促政客们协助让选民开窍并仔细思考,是几乎不可能的。这等于违反他们的利益和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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