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绝不能要
作者:绍扬(原载于《世界日报》)
2019年12月28日,26岁海外菲籍女佣珍妮琳 . 维拉万德在科威特被杀,死前曾遭受重伤并被强奸。随她的尸体一起运回国的防腐证明上显示,她死于“因休克和血管神经系统多处伤害而导致的心脏和呼吸系统急性衰竭”。随后的尸检结果表明,珍妮琳因遭到长期殴打和性虐待而死,她的雇主和妻子夫妇俩因此被拘留。
珍妮琳的尸体于今年早些时候运回国,目前已经下葬。据了解,在受害人举行葬礼的前几天,其雇主的委托人给她的父亲打了两次长途电话,向对方提出如果他们撤销对受害人在科威特的雇主及其妻子的刑事诉讼,其雇主将会向他们提供5900万比索赔偿。但是,死者的父亲拒绝接受该赔偿,并要求杀人偿命。
珍妮琳为什么要离乡背井,远渡重洋,跑到老远的中东地区,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寄人篱下?相信大家都知道,她是因为家里没有钱,所以才要到那里谋生,好多赚一点钱帮补家用。为了区区几万元得远离家人飘洋过海谋生,珍妮琳家里何等需要钱可想而知。其雇主提出的那笔赔偿金额,对他们家而言算是一笔可观数目。
据悉,珍妮琳所赚的钱,需用来帮忙妹妹交学费及帮忙父亲还债。像他们如此缺钱用的家庭,5900万比索不是一笔小数目,将能够帮他们处理不少事情,惟死者的父亲还是一口拒绝。或许有人会说,即使让雇主夫妇偿了命,他们的女儿也不会再复活过来;可是即使得到那笔巨额,他们也同样不能买回女儿的宝贵生命。
然而,拒绝接受赔偿并坚持提控到底,倘若当地法庭终有一天判处雇主夫妇死刑,把他们送上“断头台”的话,起码受害人能够得到伸冤,从而死得瞑目。虽然雇主夫妇即使再被处决千次万次,受害人今生还是再也不可能跟父母重聚;但是至少能够替她讨回一个公道,让心肠恶毒的雇主得到应有的报应,同时也能够彰显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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