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莫雷娜·马文(Morena Maven)。最近,我和男朋友分手了,是他提出来的,我们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近4年。他最初提出分手时,我很难过,在4年时间的这段关系中我付出了很多,几乎给了他一切,我的时间,我的家庭,还要不得不适应他的工作。他的理由是,因为“他想享受生活”(He wanted to enjoy life.)。起初我也很难接受这样扯蛋的分手理由,但架不住他已经铁了心,只能放手。
但分手后,我们还时不时继续滚床单。有时我觉得这不应该,我们应该停止了;但有时,我有觉得这很棒,虽然他已经离开了我,可我仍然能感觉到他爱我。
有一次,为了能和我滚床单,他甚至从巴丹(Bataan)到塔拉克(Tarlac我现在工作的地方)。
小编看了一下100多公里,私家车2个小时,大巴大概3个小时以上,步行24小时,也不是很远。比起国内知名的千里送某事情来还是很短嘛。 截至目前,我仍然没有下定决心断绝这种关系。我也不知道,直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做出这个对我们更好的决定。最重要的是,我仍然爱他。但我不知道他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以下是心理医生的回复。
你的男朋友(我们叫他乔Joe)想要继续“享受生活”。这种享受大概会涉及其他女性,否则的话你们俩完全可以一起喝酒、吃饭享受生活(wining, dining, and smelling the roses 特别解释一下smell the roses,是一句英语谚语,即“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