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熊 发表于 2014-5-29 10:44

省长之争依奚斯道处于下风


二零一三年五月大选当选省长的ER依奚斯道,最近被选举署裁定在竞选期间开支过度,违反选​​举法,被撤销内湖省省长的职务。 依奚斯道要求大理院颁布临时禁令,制止选举署的行动,但是高院仅仅下令选举署在十天内对其决定作出解释。 由于不能获得临时禁令,选举署于五月二十七日举行宣誓仪式,让副省长赫兰礼斯接任省长职务。
选举署指出,去年大选期间,依奚斯道花了二千三百五十万比索,而法律规定的上限为四百五十万比索,大大超过了规定,违反了选举法。 因此,选举署全体会议决定撤销他的省长职务。 法律对选举经费如何规定? 这是根据该省选民的数目而定,内湖省有一百五十二万五千五百二十二名选民,每人三比索,因此选举费用不能超过四百五十万比索。
针对选举署的决定,依奚斯道不服,表示他在竞选期间仅仅花了四百一十万比索,并没有超过法律的规定。 他指出,他的对手只是指控他违反选举法,要求对他进行调查,并没有提出撤职的要求。 选举署全体会议决定撤销他的职务是滥用职权。
去年五月大选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为什么选举署这个时候才发觉依奚斯道的竞选经费超过规定? 这一点耐人寻味。 依奚斯道阵营指出,由于他不是亚谨诺的盟友,因此遭到迫害。 近期司法部正在查办“政治分肥”弊案,而首当其冲的是反对派的茵里礼、晶贵和黎维惹等人。 依奚斯道是晶贵的同父异母兄弟,因此反对派认为,这是亚谨诺政府迫害异己的一个行动。 参议员黎维惹昨天表示,他察觉到这个案子含有政治动机,要求高院应秉持司法公正对这个案子作出公平的判决。
总统府发言人陈显达昨天回应反对派的指责,否认亚谨诺政府在背后推动把依奚斯道赶下台。 他说,只要读一下选举署的决议,就能够知道选举署的决定是有根据的,他说总统府并不知道依奚斯道向高院提出请愿。 不过,陈显达这番解释并不能让人信服。
既然依奚斯道已经向高院提出制止选举署决定的临时禁令,而高院还没有对他的请愿作出裁决,又下令选举署进行解释,为什么选举署迫不及待地让赫兰礼斯接任省长? 倘若日后高院作出对依奚斯道有利的决定,选举署将如何自处? 是否选举署已经知道高院将作出何种决定?
虽然高院还没有对他的请愿作出决定,但是选举署已经造成既成的事实,为赫兰礼斯宣誓,让他接任省长,这一点对依奚斯道不利。 选举法专家马加仁沓律师指出,依奚斯道应该让赫兰礼斯执行省长的职务。 另方面,他可以再次向高院提出一项动议,要求高院尽快对他的请愿作出裁决。 事已至此,形势对依奚斯道非常不利,希望官复原职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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