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服务」
作者:林英辉(原载于《世界日报》)
这篇拙文要写的是咱们菲国提供电力和电讯公司的「服务」机构的故事。笔者要谈的是受邻火波及后的经历。
话说去年九月七日,笔者居住的大厦发生火灾,笔者所住的单位刚好与发火单位同一楼层,虽然没有受到祝融入侵,但却受到消防人员撬门入屋「救火」的影响,以致整屋浸水严重,许多家具受毁,墙壁天花薰黑,比起人家的付诸一炬,还算是幸运,然而后续跟进的「后遗症」接踵而至,各位看官如有相熟的友人住在这栋大楼,可以问问他们,相信还可以听到许多抱怨声,还会继续吐苦水。有家归不得,加上多花冤枉钱的苦况,若非亲历其境,一定无法感同身受。
受灾后肯定全座大厦停电停水,因为无法入住,所以笔者通知「长话」暂停服务,人家大公司有规定,必须到其服务处亲自办理,于是笔者写了授权书让儿子前往办理,及后数天收到长话账单要征收费用接近9000披索,初时笔者还以为是暂停服务的收费,原来是去年新签的package的结余款,因为涉及期限,所以必须付款,当然人家大公司白纸黑字,照字读字,不会同情你的遭遇和苦难,结果拖了一段时日,还是付款了事。记得有一位同宗学者对我讲其心得,人家大公司有许多「御用」律师,你区区一个普通人焉能「抗辩」?
再来又谈岷电的「服务」。在灾后一个月收到上一个月的电费单,一看之下又让笔者一惊,怎么没在这里居住,电费还得缴交几千披索,而且还是跟上个月差不多的度数,于是又得complain,因为笔者的缴费乃于信用卡扣账,一早就被扣了,最后达成的协议,以后慢慢补回,所以笔者又得预付款项给岷电。箇中原因何在?或是抄表人「蛇王」,「闭门造车」,讵料发生意料之外的状况,抄表的职员或者已被「炒鱿」,又或者被记过,不得而知。
如此「服务」,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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