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院对于民事或刑事案件没有什么一年辩论10次的这种程序,主要需要几次开庭,最后由合议庭合议之后在宣判审理结果。经过一审,到二审为最终判决,除非有特别的证据或理由才可以进行三审,也就是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如果法院有不公正的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由检察院抗诉。
2.关于律师费没有什么一年二十万一说,律师费是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必须签律师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事宜都要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而律师本身必须是随案件进度走,如果这个案件持续两年,律师也必须负责两年。
3.轮奸是重度刑事犯罪,谁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包庇,尤其在现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顶风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