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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大马尼拉地区日益严峻的交通拥堵局面,大马尼拉的管理机构MMDA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原来的每周限号一天,现在看已经跟不上形势了,原来砖家提议两周限三天,后来因为民意未能共识而暂时搁置。
这并不代表有关部门放弃关于拥堵的整治方案,如今,最新的风声是,一位有分量的议员,站出来提出了提案,希望要求大马尼拉的汽车购买者,必须拥有自己的车库或停车位,作为购买的先决条件,以减少交通拥堵并确保道路整洁。
众议员艾伦维拉斯科(Allan Velasco) 勋爵,日前提交了众议院法案31,也称为拟议的“无车库、无登记法案(No Garage, No Registration)”,该法案还要求陆运署在给车辆上牌之前,需要核实登记人或购买者提交的证明,为该车辆提供停车设施后,方可登记上牌。
维拉斯科引用的研究表明,道路上的私家车数量成倍增长,而道路网络,特别是在大都市地区,并没有增长那么多。
“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收入增加、首付低以及汽车贷款便宜,私家车的拥有量在后疫情时代高速增长。因此,私家车易于拥有,且使用成本低廉,”贝拉斯科说。
他说,经常使用公共道路的车主加剧了交通拥堵。
“当道路拥堵,私家车都堵在路上,道路变成大型停车场时,出行时间会更长,车辆排队也会增加。”他说。
根据维拉斯科的提议,马尼拉大都会的购车者,必须签署一份宣誓书,该宣誓书应在公证人面前确认,证明有永久停车位或设施的可用性,或者已拥有一个停车位或设施用于机动车。
机动车准买家,签署的宣誓书应提交给陆运署办公室(LTO),作为注册的先决条件。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释放道路运力,该议员还提议全员举报道路非法泊车。
该法案规定,任何有关个人均可向 LTO、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MMDA)、大都会协调委员会或当地政府单位(LGU)的工程办公室报告主要停在街道、小巷或小路上,机动车非法泊车行为,将道路释放出来,用于行人和机动车交通。
对公文不实,骗取机动车登记证的,吊销机动车登记证,并处三年内停止机动车登记人名下机动车登记,并处一万比索以下罚款。
对于多次违反拟议法律的规定的,可以处以罚款50000比索或监禁。
为了预防作弊或弄虚作假,LTO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在没有必要文件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登记,或明知虚假,或尽管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文件是虚假的,但仍未进一步调查,将被处以停职三个月到解雇等形式不等的处罚。
该法案的初衷是两步走,首先在大马尼拉试点,如果能有效控制大马尼拉的交通拥堵,将在全菲律宾的大型都市圈推广开来。
根据该法案涵盖这 12 个大都市区:马尼拉大都会、安吉利斯、巴科洛德、碧瑶、八打雁、卡加延德奥罗、宿务、达古潘、达沃、伊洛伊洛、纳加和奥隆阿波。
写在最后的话,今夜很多人的心情,估计五味杂陈。
今夜,骰子已经掷下,让我们静观未来。
Alea iacta est. —— Caesar, 49 BC.
(消息源:ABS-C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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