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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为青年科研人员“再减负”

时间:2022-8-9 11:01 0 58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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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官方为青年科研人员“再减负” 考核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

中新社北京8月8日电:
(马帅莎)中国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五部门8月8日联合发布通知,提出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减负行动3.0)。通知要求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金额。

记者获悉,自2018年以来,科技部等多部门已联合开展两轮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首轮围绕减表、解决报销繁、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第二轮聚焦成果转化尽责担当、科研人员保障激励等行动。在前两轮行动转为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的基础上,减负行动3.0聚焦青年科研人员,重点在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5方面实施新举措。

通知提出推动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通知部署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

围绕“减考核”,通知明确,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考核评价方式,对探索性强、研发风险高的前沿领域科研项目,建立尽职免予追责机制。推动科研单位对青年科研人员减少考核频次,实行聘期考核、项目周期考核等中长周期考核评价,简化、淡化平时考核。

通知规定,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对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情况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金额。

在“保时间”“强身心”方面,通知提出,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定期组织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关心、解决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心理焦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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